政府据称撤销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免税地位,并向其追讨超过8300万令吉的税务与罚款。不过,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澄清,面对追税的是不曾申请免税的拉曼大学(简称优大,UTAR)。

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UTAREF)是由优大设立,负责管理该大学的机构。

林慧英今日发文告,否认政府撤销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免税地位。

她澄清,基金会仍享有免税地位,但优大则一直未申请免税地位。

她说,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自2003年7月1日取得的免税地位至今依然有效,未曾撤销。

“至于优大,从未根据第44(6)条文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免税地位。”

“内陆税收局明确指出,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与优大在税务上是两个个别的单位。”

因此,她表示,内陆税收局的立场是,透过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所获得的收入,将继续享有免税待遇,但属于优大的收入则不符合免税条件。

没采新措施增加税收

不过,林慧英提及,优大认为其收入性质与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相似,应享有免税地位,因此目前正在向财政部上诉,寻求豁免内陆税收局对其征收的8300万令吉欠税及罚款。

她进一步表示,她已向内陆税收局传达了人民对此事的关注和疑虑,特别是政府是否采取了新措施来增加税收。

“内陆税收局向我保证,并没有推行新税务政策,他们仅是依照现有的条件和准则来管理获批免税地位的机构。”

财部正审核优大上诉

无论如何,她指出,财政部税务司正积极审查优大的上诉,而她也将继续跟进此事,以便能达致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媒体今早报道,内陆税收局于6月致函向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追讨拖欠的税务和罚款。

报道指,内陆税收局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112(3)条文,追讨逾5000万令吉的欠税,以及3000万罚款,总额超过8300万令吉。

报道引述消息指,该公函并没说明优大的免税地位何时遭撤销。

该报道将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与优大视作同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