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批准前财政部长达因妻子奈伊玛暂时取回其护照的申请,以让她前往英国和日本公干。

法官阿祖拉是在奈伊玛代表律师尼扎慕丁告知,其当事人申请由今日起至11月11日暂时取回护照后,批准这项申请。

阿祖拉今日在案件过堂时说:“法庭批准申请人(奈伊玛)的申请,以及在今日归还护照,需于11月11日重新交回法庭保管。”

较早前,尼扎慕丁指出,其当事人是基于工作理由和需与律师会面,而提出暂取护照申请。

“我方要求今日归还护照,因为行程是从10月7日开始,而护照将于11月11日归还。”

副检察司玛兹雅不反对这项申请。

未遵守申报资产被控

今年1月23日,现年66岁的奈伊玛被指没有遵守反贪会要求公开所有名下资产的娜伊玛,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以25万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外,必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蓄意发表的宣誓声明,有违反贪会官员在2023年11月14日,向她发出志期同年同月8日的通知条款,即没有申报资产。

上述资产包括Ilham大厦、2家公司即Ilham大厦私人有限公司与新Ilham私人有限公司;2辆马赛地豪华房车、1间位于武吉东姑的房屋与4块地皮,还有在槟城与敦依斯迈花园各有的一块地皮。

奈伊玛被指在去年12月13日于反贪会位于布城的总部作出上述行为,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