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12分更新

柔王储随扈殴打电召车司机的案件上庭后,彭亨王族严重伤人案也跟着进入司法程序。涉案的彭州王族东姑艾迪等5人,今天在关丹推事庭面对“持械伤人”的罪名。

除了20岁的东姑艾迪(Tengku Eddie Akasya Tengku Abd Rahman,上图),其余被告有:聂诺希山阿芬迪(Nik Norhisham Affendi Nik Mohd Zani,39岁)、莫哈末符兹(Mohd Fouzi Md Nur,44岁)、莫哈末道菲(Mohd Taufik Daud,44岁)、凯鲁阿兹哈(Khairul Azhar Rosli,38岁)。

东姑艾迪的父亲是东姑阿都拉曼(Tengku Abdul Rahman Sultan Ahmad Shah),而东姑阿都拉曼是彭亨苏丹阿都拉的弟弟。换言之,东姑艾迪是苏丹阿都拉的侄儿。

另外,符兹则是警察。

不过,5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要求案件进入审讯。

本案主控团队包括沙丽扎依斯迈(Shahrizat Ismail)、诺爱莎(Noor Aishah Mohd Amin)和迪瓦卡兰(B Deevagaran Naidu),而被告律师有希兰(Y Sheelan Samuagam)、山达拉(K Santhra)、郑源生(Tee Yuan Sheng,译音)、迪瓦德兰(K Theivaendran)和莫哈末巴德鲁扎曼(Mohammed Badrulzzaman Abu Bakar)。

允许7千元保释候审

沙丽扎要求退审把所有被告的保释金额设在1万令吉,同时每个月必须向警局报到,也不得骚扰本案受害者。

但希兰要求把保释金降低到5000令吉,因为其当事人聂诺希山和凯鲁阿兹哈只是养牛户,莫哈末道菲则是契约工人,而东姑艾迪则依然靠父母维生。

巴德鲁扎曼也代表其当事人符兹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他还需要承担妻子和孩子的生活开销。

推事拉惹诺苏芝安娜(Raja Norshuzianna Shakila Raja Mamat)最终允许每人7000令吉保释金为条件,允许他们保外候审。

案件将于12月11日重新过堂。

处分包括最高10年监禁

据控状,东姑艾迪等五人涉嫌于6月6日在Jalan Teluk Sisek的马厩内,一同用刀致伤筑路工人阿利亚斯(Alias Awang),使其右腿受伤。

五人被控以《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并将与第34条文(集体行为被视同当中每个人的独自所为)同读。

一旦罪成,五人将被处以最高10年监禁,或加上罚款或鞭挞,或其中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