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警方使用国安法扣留全球兄弟控股(GISBH)案件相关嫌疑人引起争议,内政部长赛夫丁捍卫警方做法,因为此案涉及有组织犯罪。

赛夫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5财案部门总结时表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30B(1)条文调查GISBH,而该条文涉及有组织犯罪。

因此他说,警方使用国安法扣留GISBH嫌犯是有理据。

“这里的第一个要素涉及两人以上。第二,他们有目的(剥削儿童),第三,还涉及物质利益。”

“基于这些考虑,我们可以将该组织的活动解读为有组织犯罪。”

一些议员反对动用国安法

全球兄弟控股高层领导等22人上个月在士拉央地庭被控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随后,伊党哥打峇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在国会下议院辩论时,质疑当局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调查此案,因为该法令曾遭批评为“残暴”法律。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也反对政府动用国安法扣留GISBH嫌犯,并附和达基尤丁的观点。

前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也呼吁警方勿动用国安法,反之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延扣和调查嫌疑人。

10月23日,GISBH等22人,包括执行长纳西鲁丁(Nasiruddin Mohd Ali),在士拉央地庭,面对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控罪。

被告在法官莱拉杜祖莱达(Lailatul Zuraida Harron @ Harun)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由于案件属于高庭的审理权限,因此,地庭并未记录他们是否认罪。

上述人等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成员)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

上述22名被告的年龄介于27至72岁,他们被控在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在鹅唛县万挠区位于箐乡岭(Bandar Country Homes)的一所建筑,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