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呼吁所有人停止争辩吉隆坡市政厅对商店招牌采取执法行动,并强调商店招牌必须以国语优先。

《新海峡时报》报道,扎丽哈表示,大马坚持法制原则,所实施的法规旨在确保社会公正与和谐。

“所有相关方,无论背景,都需遵守法律和法规。”

“根据《1982年广告条例》(联邦直辖区)和《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隆市政厅规定商店招牌必须优先使用国语。”

“招牌上的国文字体和文字必须优先,并且其尺寸必须大于其他语言的字体或文字。”

执法行动是例行任务

扎丽哈今日发文告说,招牌必须首先获得国家语文出版局(DBP)的视觉审核证明文件,这是隆市政厅批准招牌的必要条件之一。

“作为负责联邦直辖区事务的部长,我了解隆市政厅的执法行动。”

“这与吉隆坡西冷街(Jalan Silang)出现‘迷你达卡’质疑声浪时,当局采取的行动一致。”

她说,截至2024年,隆市政厅共采取13次行动,发出264份通知,并对36个场所采取行动,处理与招牌相关问题。

“遭取缔的违规行为包括未获得隆市政厅批准的招牌,或与批准不符的招牌。”

“当局在执法前,场所业主也获合理时间采取行动回应。”

扎丽哈强调,招牌执法行动是隆市政厅例行任务,早就应该展开,并非因任何团体或个人的要求而进行,而是为了确保遵守现行法规。

“我呼吁所有相关方,包括政治人物,停止这一争议。我们还有许多重要的议程需要关注,煽动这种种族情绪只会造成社会分裂。”

“随着我们即将担任2025年东盟主席国并迎接2026年马来西亚旅游年,我们需要共同提升国家语言地位,作为国家形象的重要象征。吉隆坡作为国家主要门户,应展现国家语言的清晰与自豪,突出国家身份。”

张庆信方贵伦促停止执法

市政厅上个月曾向武吉免登燕美路5家招牌没有马来文的店家开出罚单。市政厅指出,这5家店的广告牌没有马来文,因而抵触《1982年广告条例》(联邦直辖区)。

马哈迪在11月18日批评,武吉加里尔柏威年商场的商店只有中英文招牌,并点名连锁包店“包栈”就是其中一家没有马来文招牌的商店。

这令隆市政厅取缔商店招牌行动再次引发关注。市政厅近日坚称依法取缔违规招牌,并透露今年已与国家语文出版局合作,在6个地点展开执法行动。

此事引发朝野政治人物之间的激烈争论。其中,旅游部长张庆信促隆市政厅停止取缔行动,因为已影响外国游客对大马的观感,甚至有人问他“大马是否种族主义或宗教极端的国家”。

行动党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也呼吁隆市政厅停止取缔,建议与所有吉隆坡国会议员讨论,寻找更加妥善的解决方案,确保马来文的尊重得到体现,同时兼顾商家的生计和吉隆坡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