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猪农挑战市议会案延下周审
投资公司隔天办献议收购汇报
由于马六甲猪农挑战阿罗亚也市议会拆除养猪场通告的案件,已展延至下周一(10月1日)开审,因此献议收购养猪场的单马锡石私人有限公司,决定把明日的临时收购献议汇报会展延至审讯隔日举行。
两名马六甲猪农林卧豹(左图左)和余金安,是於上周四(9月20日)中午
入禀马六甲高庭
,针对阿罗亚也市议会在8月21日发出的拆除养猪场通告,要求进行司法审核。他们希望通过司法审核,让法庭宣判阿罗亚也市议会所发出的拆除养猪场通告无效。
需提前3天递呈案件通知书
猪农代表律师张念群告诉《当今大马》,由于控方是在上周五递呈有关案件通知书予总检察署,不符3天前通知的规定,因此双方同意把此案展延至下周一。
阿罗牙也市议会在今年8月21日发给猪农的通告,援引《1974年道路、水沟与建筑物法令》第72(1)(b)条文,指养猪场的图测没有获得市议会批准,须在接获通告后的30天内自行拆除养猪场,逾期者将被罚款250令吉。
控方认为,上述通告并没有赋权市议会进入或拆除养猪场,不论是在通告期限届满之前或之后。因此,市议会在今年9月4日强行进入养猪场欲毁猪拆寮的行动,是没有法律根据的非法行为。
根据 《1974年道路、水沟与建筑物法令》第72(6)条文,若地方政府欲拆除任何建筑物,必须在最少30天之前发出通知予地主要求搬空建筑物。而且,地方政府只能在30天期限届满后,才能拆除建筑物。
展延汇报会避免涉藐视法庭
有鉴于此案已展延至下周一审讯,於上周献议以市价收购阿罗亚也县内,不超过50家养猪场的10万头猪只的单马锡石私人有限公司(Temasek Rock Sdn Bhd),也决定展延原定於明日举行的临时收购献议汇报会。
单马锡石私人有限公司首席代表张载发(右图)表示,由于此案判决相信将对其收购献议造成显著影响,因此为了避免任何可被视为藐视法庭的风险,有关汇报会将展延至下周二下午3时在马六甲举行。
该公司较早时献议收购不超过50家养猪场的土地、建筑物与设备。收购价格将由3家国际与本地估价师联合评估。这项收购献议,将在今年12月31日后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