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44分更新

国会报道 通讯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媒体评议会法案》一读,旨在推动让媒体行业实现自我监管。

《马新社》报道,法案是由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提呈,并将于下季会议提呈二读。

法案内容包括媒评会的职能、权限、成员资格、主席职位、理事会、财务以及投诉处理机制等。

第15条文攸关不满投诉的监管机制,该机制将由理事会不时根据大会议决制定并采用。

第16条文则提及理事会对成员的纪律权力,包括规定纪律违规行为、制定相应处分、根据大会议决确定纪律程序的执行方式。

主席不得为政党注册人员

此外,法案第8条文阐明媒评会委员会的成立与成员资格,由部长提名的两名政府代表,另加数名来自媒体行业的相关人士。

另外,第9条文规定,媒评会主席不得是任何立法机构成员、任何积极从事政治活动或任何政党的注册人员,也不得是公共服务领域成员。

该条文也规定,副主席须由委员会成员中选出,以在主席因故无法履职或职位空缺期间,履行主席职责。

至于财务拨款,第17条文规定媒评会只能接受外国个人或组织无附加条件提供的外来资金,这些资金仅用于促进公众对媒体行业的认知和提供教育,并须获得部长批准。

法案第二附表规定媒评会的首次年度大会,须在创始委员会成员任命之日起六个月内召开。 

至于特别大会,则可随时召开,并须在不少于五分一会员的要求下召开。

筹委会欢迎政府提呈

媒评会筹委会主席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受询时,对政府的举措表示欢迎。

“自2019年成立筹委会以来,我们走过了一段漫长路程,也认可所有成员的贡献。”

“我们感谢通讯部的支持,最初是在哥宾星领导下,现在是法米和张念群的领导,与我们密切合作。此外,我们也感谢总检察署和其他贡献者的支持。”

“这项法案与筹委会最初制定的框架非常接近,公众可在Majlismedia.my网站上查阅。”他说。

詹德兰也是《当今大马》联合创办人。他表示,这向法案将使媒体行业能够实现自我监管,并希望在理事会成立后,能够支持专业新闻工作并改善行业的财务可持续问题。

“筹委会将对法案进行审查,同时收集公众反馈,并在适当时候向通讯部提供我们的意见。”

媒评会旨在制定新闻报道伦理守则,监管并确保本地新闻报道专业且负责,同时促进媒体从业者与政府、公众的沟通。

此外,媒评会还将能够建议法律改革、开展培训、建立和维护包含媒体从业者信息的数据库,并设立处理投诉和对理事会成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