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亲学生阵线质疑最后一年学生是否能够参选的投诉,马来亚大学选举委员会今午已回应表示,只要有关学生仍然是在藉马大学生,就有资格成为校园选举的候选人。

马大选委会主席兼学生事务副校长阿查雷(Azarae Idris)也在信中诠释1971年大专法令中的一年任期规定,可以是多过或者少过一年。他同时表示,如果有关学生没有达到修读年限,他仍然有资格参选。

不过,亲学生阵线对此结果感到不满。马大新青年协会主席傅后特(右图)向《当今大马》表示,他们将会继续向马大校长拉菲雅(Rafiah Salim)上诉,希望能推翻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若遭淘汰恐将冲击校阵选情

之前已出现匿名传单、攻击性布条,以及发生打压学生事件,而导致整个校园弥漫着剑拔孥张气氛的马大,在提名日也爆发竞选资格的争议。不过与博大校方藉着电脑系统没有地址为由,淘汰亲学生阵线候选人不同;马大的争议在于,修读最后一年、在校日子无多的学生是否有资格参与校园选举?此举又是否违反大专法令?

如果这些目前修读最后一年的学生因为法律限制而遭取消竞选资格,那么这将对马大亲校方阵线的选情造成巨大冲击。据悉,属于亲校方阵线的宏愿队伍就有多达12名候选人正在修读最后一年,而亲学生阵线也有4名最后一年的候选人。

不过,随着选举委员会最新的宣布,这些候选人都成功保住竞选资格,可以继续逐鹿校园选举。

在昨日提名程序结束后,马大亲学生阵线共有30名候选人分别竞选9席校园级和21席学院级议席,而宏愿阵线则有37名候选人分别攻打9席校园级和28席学院级议席。此外,5名独立人士也参与这次的校园选举,攻打2席校园级和3席学院级议席。

往年的校园选举也曾有一些最后一年学生在校园选举中上阵,不过却未曾引起如此巨大的争议。而70年代的马大学生会领袖在中选时,往往都会留学一年以专职服务学生。

中选的学生代表须任满一年

马大亲学生阵线是在昨日傍晚的汇报会中提出,如果马大选举委员会允许最后一年学生参与校园选举,那么他们可能会违反1971年大专法令。

根据1971年大专法令第1表,第48(1)条文规定只有注册学生才能成为学生会的会员,而第48(4)条文则指出所有学生代表理事会的成员和拥有职位必须担任一年的任期。

由于修读最后一年的学生将在下学期考试成绩出炉后就已不再是马大的注册学生,因此他们根本无法担任学生代表直到下次校园选举举行为止。

阿查雷当时却坚持表示,如果有关学生仍未接获毕业证书,那么他依然是马大注册学生,因此违反大专法令的问题并不存在。

鉴于已经届临开斋时间,阿查雷随后承诺将在晚上10时给与回应。然而,亲学生阵线再次会见他时,他却以他们没有正式投诉为由,宣布马大校园选举“一切如常”,同时要求他们在今日呈上正式投诉信。

亲学生阵线学生在昨日较早的抗议时段,也曾针对16名候选人的竞选资格作出抗议,指责他们已违反校园选举规则。不过,马大选举委员会已驳回他们的抗议。

学阵限时校方24小时解决

亲学生阵线代表也在今早和拉菲雅会晤,向她提出最后一年学生是否能参与校园选举的问题,而后者也当时承诺将会进行调查。

傅后特在会见拉菲雅后表示,如果马大选举委员会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这项争议,他们将在明早9时于学生事务部办公室前举行请愿活动施压。随着马大选委会的最新决定,亲学生阵线也决定搁置明早的请愿活动。

不过,傅后特表示,这不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抗议,反而将继续向马大校长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