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今天在法庭入禀上诉,以寻求推翻吉隆坡高庭给予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无罪释放的判决。

根据总检察署下午发出的文告,控方已在今天入禀上诉。

昨天,吉隆坡高庭法官慕尼安迪(K Muniandy)批准罗斯玛的撤案申请,就她洗钱和逃税案的全数17项罪名,一概给予无罪释放

慕尼安迪认为,本案的罪控有瑕疵,未能披露涉及罪行的本质要素。

罗斯玛在本案被控12项涉款709万7750令吉的洗钱罪名,以及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收入的罪名。

另有砂校供电案

除了这宗洗钱和逃税案,罗斯玛还面对另一宗刑事案,即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电计划贪腐案的三项控罪。2022年9月1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罗斯玛三罪成立,并处以10年监禁,以及破纪录的9亿7000万令吉罚款,若无力支付罚款,则额外判处30年监禁。

罗斯玛已经入禀上诉砂校供电案,而上诉庭择定在明年3月审理。此外,罗斯玛也尝试剔除法官再尼(Zaini Mazlan)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