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于12月31日跨年夜在吉隆坡秋杰路附近,当街惩罚21名危险骑脚踏车的青少年拉耳朵蹲站。虽然警方这种做法获得部分网民的赞许,但人权组织却有不同看法。

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发言人查尔斯(Charles Hector)今日发文告批评交警的行为不人道,有辱人格,更不合法。

“这行为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遭遇或惩罚,且显然不合法。”

查尔斯表示,警察和执法人员职责是逮捕和调查,而非透过任何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方式,来惩治涉嫌违法者。

“口头训斥和/或劝诫是可接受的,但绝不能以有辱人格的(方式)来对待或惩罚(他们)。”

调查和对付涉及执法者

查尔斯也指出,执法人员不应在未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如此对待或惩罚儿童。

“执法部门有否安排预约检查,以确认他们的非法改装自行车被修正?如果这些青少年继续骑这些自行车,难道这些执法人员不会成为犯罪的共犯吗?”

因此,反死刑与酷刑组织呼吁当局调查和对付涉及的执法人员。

“当儿童遭受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遭遇或惩罚时,则必须对施害者采取刑事行动。”

须理解“拉耳蹲站”乃体罚

此外,查尔斯也希望当局理解拉耳朵蹲站乃体罚,任何人都不得以这方式来惩罚儿童。

《马新社》报道,隆市21名少年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危险骑脚踏车,而被交警罚拉耳朵蹲站。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里(Mohd Zamzuri Mohd Isa)表示,这群年龄介于14岁至17岁青少年以危险方式比赛骑脚踏车,且他们的脚踏车没有刹车器、铃铛,以及车灯。

他说,若依法交警可没收其脚踏车,但交警在警告这些少年,并要求他们在自愿情况下,拉耳朵蹲站,并与交警握手道歉后获准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