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司法危机有新内情
哈密为保权位同意审沙列
1988年司法危机有新内情!前律师公会主席巴兰(Param Cumaraswamy,右图)揭露,前最高法院院长哈密奥玛(Hamid Omar)是为了保住权位,才拒绝退出裁决其上司沙列阿巴斯(Salleh Abas )“司法行为不当”的仲裁委员会。
当时出任代最高法院院长的哈密奥玛所领导的仲裁庭,裁决前最高法院院长(今称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沙列阿巴斯“司法行为不当”的罪名成立,最后导致后者遭中止职权。
哈密奥玛的做法受到司法界强烈的批评,因为哈密奥玛是沙列阿巴斯的下属,也是继承沙列阿巴斯职位的下一位人士,拥有明显的利益冲突。
“谁来赔偿我失去的酬劳?”
在1988年司法危机发生时刚卸下律师公会主席职的巴兰,上周六在吉隆坡一场讲座上,首次揭露当时他率领代表团与哈密奥玛会晤的情况。
“我们去会见哈密奥玛,劝告他不要接受委任(领导仲裁委员会),原因很明显,他是继承(沙列阿巴斯)的下一人......我劝告哈密奥玛‘请不要(接受),你将让司法界非常难堪’。”
“他的反应是,‘巴兰,你言重了,如果我不接受,我将会被开除;如果我被开除,你或你的律师公会会赔偿我失去的酬劳吗?’”
巴兰透露,当时他并未放弃,进一步建议哈密奥玛向最高元首进言,结果对方却回敬他,“巴兰,如果你要这么做,你自己可以去劝告最高元首”。
曾出任联合国司法独立特派专员的巴兰表示,上述的谈话内容不曾对外公开或记录过。
他也解释说,当时的律师公会主席拉惹阿兹(Raja Aziz Addruse)无法率领与哈密奥玛会晤的代表团,因为拉惹阿兹正是沙列阿巴斯的代表律师。
这场题为“从努琳到首席大法官,法律与秩序的崩溃?”的讲座,由政策研究机构(Institut Kajian Dasar)主办,吸引约250名出席者。另外3名主讲人分别是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 、国际透明大马分会前主席东姑阿都阿兹(Tunku Abdul Aziz)和大马律师公会秘书林志伟。
政府指缺新证据重审司法危机
1988年沙列阿巴斯(Salleh Abas,左图)与五名最高法院法官被中止职权的事件,被誉为马来西亚司法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
当时沙列阿巴斯代表众多法官去函最高元首,对首相马哈迪抨击司法界的言论表达不满。之后马哈迪指控沙列阿巴斯“司法行为不当”,并成立了一个以哈密奥玛为首的仲裁委员会来审理沙列阿巴斯的案件。最后沙列阿巴斯遭革职。
较后5名最高法院法官的其中两人--佘锦成与万苏里曼 (Wan Sulaiman Pawanteh),因为判处上述的仲裁委员会违宪,结果受到另一个仲裁委员会的审讯,同样指他们“司法行为不当”,最后与沙列阿巴斯一起被革职。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是当时最高的司法机构,目前已改称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
沙列阿巴斯在去年8月打破18年来的沉默,大力支持 律师公会 呼吁政府重新检讨1988年的司法危机。
不过,政府最终却以缺乏 “新证据” 为由,拒绝律师公会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