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拿到彭亨王宫的函件力证允许他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为大马政治和司法投下震撼弹,而资深媒体人卡迪耶欣抗议道,纳吉身为贪腐犯,他所享有的优待已太过分。

“对纳吉的娇惯和特殊待遇已经够了。”

“这意味,他在法庭得到了很多的特别宽容待遇。之后又被提前赦免。12年的刑期变成6年,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变成5000万令吉。还要声援他什么?”

他在今天凌晨发表的面子书贴文也指出,大马现有法律根本没有允许居家服刑的条例。

“我会质疑是因为,从各种媒体报道所引用的不同来源来看,我得到的印象是,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允许囚犯在家服刑。”

居家服刑法尚待设立

卡迪耶欣补充,这种法律条款的欠缺,更有首相安华去年10月财政预算案演讲为证。

“当时首相安华表示,政府将制定新法令,允许犯下特定罪行的犯人居家服刑,作为监禁的替代方案。”

“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说,目前没有法律条款允许(当局)指示囚犯居家服刑。”

“用法律语言来说,可以说‘大马法律目前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将居家服刑定义为独立的惩罚。’”

监狱法第3条文不同

不过,卡迪耶欣指出,目前比较相近的法律条文只有《1995年监狱法令》第3条文,因为它赋权内政部长把任何地点如住宅、建筑物和范围指定为监狱,用于关押囚犯。

他也厘清,居家监禁并不等于囚犯可以像平常人那样待在家里。

“居家监禁(Pemenjaraan di rumah)通常涉及佩戴监控装置、限制活动、禁止饮酒,以及不得靠近他人。”

“当某个地方宣布为监狱时,它当然会交由狱警看守,而不是由悍妻或尼泊尔保安来看守。”

“我相信当局也会安装标识板,表明那是由武装监狱看守管理的监狱。这是有必要的,以维护路过公众的安全。”

“这里不是斯威士兰”

卡迪耶欣警告,如果当权者为了贵族和精英阶层的利益而随心所欲,则民怨将四起,国家将陷入混乱。

“我们必须尊重国家基石。我们是个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国家。政府根据议会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惯例的制约。”

“如果是在(非洲南部的)斯威士兰,国王不仅可以赦免像纳吉这样的人,还可以重新任命他为首相。”

“这是因为斯威士兰的国王姆斯瓦蒂三世是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但在我们国家不行,因为君主受制于宪法和惯例。”

提及“特权”囚犯案例

此外,卡迪耶欣也提及了大马1980年代末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特权”囚犯案例,即洪瑞江(Abdullah Ang)。

“如果我们还记得,昔日有一个叫洪瑞江的商人在坐牢时获得特殊待遇,甚至可以离开监狱从事园艺。他也是一名白领罪犯。”

“我们知道这些是因为1989年《马来邮报》的报道。不知道的事情,天晓得。”

《马来邮报》于1989年揭露,洪瑞江疑似行贿而在监狱获得特备待遇,不但获准在监狱局设于森美兰的花园工作,还能自由出入监狱,甚至到吉隆坡自己家族所经营的工厂。

报道也揭露,他在囚房睡水床,还有冰箱和录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