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端出由第16任国家元首发出的特赦令附录,争取居家服刑,但政府在法庭上一直回避文件存在与否的问题,以致法官也不忍开腔批评。

法律专家祖卡纳因分析,总检察长可能刻意回避对纳吉特赦令附录的挑战,以避免打击国家元首。

祖卡纳因(Zulqarnain Lukman)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政府需谨慎处理纳吉特赦令附录问题,因为它乃前所未见,任何错误都可能损及王室或君主体制。

“(前首相)纳吉已将案件带上法庭。如果总检察长也提起诉讼,则可能会使程序重复,也让国家元首陷于尴尬。”

祖卡纳因是受询及为何总检察署未到法庭挑战纳吉特赦令附录时,如此回应。

他也认为,政府目前可能正在等待高庭对本案的审理结果。

“无论纳吉(司法审核)案的最终判决如何,它都会特赦令附录是否具有法效的指导依据。”

可探讨其他解决方案

祖卡纳因(下图)进一步解释,国家元首所发出的特赦令附录属于“非司法事务”,即无法提交法庭裁定或由司法系统来决定。

他说,国家元首享有民事豁免权,除非通过特别法庭,否则无法对其提起诉讼。

“此外,还可探讨其他解决特赦令附录问题的方法,例如召开另一次的特赦局的会议。”

他认为,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以及其发出程序,将是高庭审理的重点议题。

“还有一个课题,即元首谕令的课题超出了法庭审理范围(非司法事务),然而,在君主立宪制的概念下,所有人却都必须遵守联邦宪法。”

“特赦权的行使载于联邦宪法第42条。”

“因此,未来法庭也有必要裁定特赦令附录是否符合第42条以执行,因为每位法官就职时都宣誓过要维护联邦宪法。”

上诉庭发回高庭审理

本周一,纳吉律师团向上诉庭提呈由彭亨王宫发出的信函,其中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曾发出一份特赦令附录,以便允准纳吉以居家服刑的方式完成余下刑期。

上诉庭三司与事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

国盟一众领袖随即借此课题抨击联邦政府,指摘其隐匿特赦令附录,更要求首相安华为此辞职谢罪。

掌管联邦直辖区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扎丽哈,为特赦局的当然成员。她昨天受访时表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的会议记录属于机密,唯有特赦局能解密。

首相政治秘书三苏依斯干达昨日呼吁各方勿再炒作特赦令附录,交由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