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地区4年多前,因为贡河水源污染而面对无预警大制水,使得民众怨声载道,而涉嫌污染河流的工厂五人被控,但如今他们顺利摆脱控罪。

士拉央地方法庭裁定,涉嫌污染贡河的五名被告无罪释放。

《马新社》报道,承审法官诺拉嘉(Nor Rajiah Mat Zin)今日在检方未能证明五人表罪成立后,当庭下令放人。

“听取检方证人证词并全面评估后,法庭裁定检方未能就两项控罪证明第一至第五被告表罪成立。”

“因此,所有被告均获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辨。”

诺拉嘉也指示退还每人40万令吉的保释金和护照。

本案五名被告分别为涉案工厂的四名董事叶国伟(Yip Kok Wai,音译,53岁)、叶国文(Yip Kok Mun,58岁)、叶国贵(Yip Kok Kuin,音译,70岁)、叶国旺(Yip Kok Wong,音译,60岁),以及工厂经理何文龙(Ho Voon Leong,音译,59岁)。

他们被控破坏水利工程和违法排污。

贡河(Sungai Gong)为雪兰莪河(Sungai Selangor)上游的支流。2020年9月,雪隆地区因贡河水源污染而无预警大制水

据雪州政府当时说法,肇因为重型机械维修厂违法排污,污染了滤水站原水。

士拉央市议会随后指该家工厂自2014年起无执照营运,雪州政府则指控这家公司并非初犯,而且还涉嫌违建,因此当局已勒令拆除

五人随后被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