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52分更新

前首相一马公司案续审。反贪会调查官员纳沙鲁丁承认,自己仅是将事先准备好的所谓王室捐款者供词“复制粘贴”,未能核实承诺捐款信的真伪。

纳沙鲁丁(Mohd Nasharudin Amir)为辩方证人,今日在接受检控官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盘问时,同意了对方的是项说法。

检方主张,由反贪会与总检察署官员所组成,于2015年11月前往沙地阿拉伯首都利雅得的代表团,实际上未能核实据称承诺捐款给纳吉的四封沙地王室信函的真伪。

代表团的原计划,是录取据称撰写相关信件的沙地王子的口供,惟纳沙鲁丁最终仅录得其代表律师阿都拉古曼(Abdullah al-Koman)的供词。

阿末阿克兰:如果我说,这份长度四页半的(阿都拉古曼)供词,是在事前已准备好的,而你和哈法兹(Hafaz Nazar,反贪会录供官员)的工作,只是复制粘贴,你是否同意?

纳沙鲁丁:是的。

纳沙鲁丁也同意,自己和哈法兹当时并未提出任何额外问题,而对方也没有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文件。

他证称,自己很不满意录供的结果。

他指出,代表团在利雅得王宫会见三名阿拉伯人的时候,自己并无法确认所谓的沙地王室捐款者是否真的在场。

他表示,自己也无法确定流入纳吉账户的资金,是否真来自阿都拉古曼所代表的沙地王室。

阿末阿克兰:对你而言,此次前往沙地阿拉伯的行程,从开始到结束都是早已安排好的,你们只是去完成“故事”而已,没有(向所谓沙地王室捐赠者)提出任何问题,只是去那里吃个饭,然后就回来?

纳沙鲁丁:是的,没错。

纳沙鲁丁也同意,他们在利雅得向一马案逃犯刘特佐的同伙陈金隆录口供时,也是使用“复制粘贴”的方式。

他也向检方解释,反贪会必须依靠马新两国之间的共同法律援助(MLA),以获取更多关于所谓捐款问题的信息。

根据检方,纳吉是通过复杂的跨国途径,取得转移自一马公司的资金,其中涉及新加坡的一家银行。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对此,纳吉坚称自己对一马公司的违法行径毫不知情,所有侵吞资金行为皆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他声称,汇入自身个人账户的资金,乃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