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宣布,不会再继续提控沙巴反贪集会的主办方。

今日文告中,总检察署简短表明,经深思熟虑后决定不再继续援引《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和《刑事法典》第509条文,提控涉案者。

“继媒体针对2024年12月31日在沙巴行政中心大楼前,未经许可举行集会的报道,本单位在经过仔细考量后,决定不予继续提控,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终止对涉案者的法庭程序。”

根据第254条文,检方可在任何阶段决定不再继续提控。

缘于沙巴政府集体涉贪案,数十人于去年12月31日在沙大大专生之声号召下,游行至沙巴行政中心大楼外集会反贪腐。

他们接着再度于今年1月25日在吉隆坡举行另一场反贪集会,从吉隆坡Sogo商场前集合,接着游行至独立广场。由于警方一度以主办方未取得地点业主许可,而声称集会违法,党团人士纷纷谴责团结政府打压集会自由。

事后,首相安华于2月13日宣布,政府同意修订《和平集会法令》,使集会主办方未来无需向集会地点业主取得同意。

他当时说明,内政部将在下次国会议期提呈此事,惟暂缓执行措施立即生效,而目前的相关调查将立即终止。

不过,在2月22日,沙大大专生之声主席莫哈末法迪申诉仍因举办沙巴反贪集会遭秋后算帐

他表示,自己前一天应警方传召,就沙巴反贪集会前往警局接受问话,警方当时将出庭通知递交给他,其中显示他将在《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