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点58分更新

《当今大马》记者南达古玛今天在沙亚南地庭,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但他不认罪而要求受审。

他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即索贿罪名下面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以及不少于所收贿赂金五倍的罚款。

根据法庭宣读的控状,南达被指于2月28日晚上11点45分,在沙亚南凯煌酒店收受一名巴基斯坦籍人士的贿赂,以撤下并不再继续发表移工贩运集团相关报道。

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检方要求法庭,设下2万令吉保释金,并指示南达交出护照,理由是案件涉及白领犯罪,被告有潜逃风险。

检控官阿丽丝(Alis Izzati Azurin Mohd Rusdi)表示,高额保释金不仅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也能防止被告干扰控方证人。

她也要求法庭施加额外条件,禁止被告发表可能影响案件的报道。

辩方律师普尔索塔曼(P Purshotaman)则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强调南达是众所周知屡获殊荣的记者,曾多次揭露移工贩运集团的运作。

“他冒着生命危险揭露(移工贩运集团),这是项公共服务。”

他补充,法庭是人民权利的捍卫者,南达则信心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清白。

地庭法官莫哈末纳西尔(Mohd Nasir Nordin)最终批准,南达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下令其交出护照。

此外,莫哈末纳西尔还指示,南达每月向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案件过堂日期则定在4月23日。

暂停职务以展开内部调查

南达随后在警方的押送下离开法庭,而其妻子与法律团队则办理保释手续。

《当今大马》常务总编辑黄凌风等代表现身旁听席,以表达对南达的支持。

庭审结束后,黄凌风接受媒体采访时重申,“我们坚定支持我们的记者,在证明有罪以前,我们相信他是清白的。”

《当今大马》支付了南达的保释金,以示支持。南达较后大约在中午离开法庭。

《当今大马》目前正与外部机构共同就此事展开内部调查,并将对外公布相关调查结果。而在内部调查期间,《当今大马》已暂停南达的所有职务,惟全数保留其职员福利。

南达古玛是于1月28日深夜被捕,反贪会指控他涉嫌向外国移工贩运集团的中介索取和收取2万令吉,作为撤回和不跟进报道的代价。

但南达驳斥反贪会的指控,坚持自己被捕时是在执行“卧底”工作,配合移民局官员,试图收集上述中介的犯罪证据,不料反遭对方设局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