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0日独立广场办万人集会
公选盟要引爆选举改革“黄潮”
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号召公众人士,於下月10日(星期六)穿上黄色衣服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出席一场万人大集会,以示抗议现有选举制度的不公平,并提出民间的选举诉求。
公选盟表示,它选择黄色作为抗议选举制度不公,同时黄色也是新闻自由的象征,而公平使用媒体的权利,正是该联盟提出的诉求之一。
预料,届时所有的在野党和非政府组织主要领袖,将会出席有关的集会,并将在下午3时率领公众从独立广场游行至国家皇宫,以向最高元首提呈一份选举改革备忘录。
公选盟是由26个公民社会团体及5个在野党组成的组织,旨在促进干净、公平及符合民主标准的选举。
公选盟今日的回教党吉隆坡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向媒体做出这项宣布。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袖包括回教党副主席兼集会筹委会主席莫哈末沙布、中委赛阿兹曼、人民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中委阿尼玛、民主推动组织协调员莫哈末安华达希和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黄进发。
黄色也是新闻自由象征
莫哈末安华达希(右图)表示,公选盟将在数日内正式推介黄色T恤和黄丝带,势必要让吉隆坡在11月10日陷入一片“黄潮”之中。
“我们选择黄色作为“抗议颜色”,黄色同时也是象征新闻自由的颜色,我希望不只是在11月10日当天穿戴黄色衣服,委员会将会在数日内正式推介黄色T恤和黄丝带。”
“......从11月1日至10日,让吉隆坡到处可以看到黄色,无论是黄色帽子、衣服、裤子、鞋子或者腕带等等,我们希望在11月10日到达高潮,让吉隆坡陷入黄潮之中。”
趁太空人成功升空,办闪电大选?
他也预测,由于政府已成功把太空人升空,因此有可能会趁此举行闪电大选。
莫哈末沙布表示,由于公选盟提出4项即时选举诉求至今只有一项获得落实,因此他们决定号召这场人民集会,以便继续向政府施压及向最高元首提呈备忘录。
公选盟所提出的选举改革诉求包括:使用不褪色墨水投票、确保选民册干净、废除国内邮寄选票和公平运用媒体权利等等。虽然大马选举委员会已经同意使用使用不褪色墨水投票,但是有关墨水的有效性仍然受到质疑。
上届竞选期最短,应延长至21天
除了上述4项即时诉求之外,阿尼玛也促请选委会延长竞选期至少21天。
她以澳洲拥有42天的竞选期为例,指马来西亚自独立以来,大选的竞选期不断受到缩短。
1955年的马来亚全国选举共有42天的竞选期,接着在独立后的3届大选(1959年、1964年和1969年)都拥有5个星期或大约35天的竞选期,在1974年、1978年和1982年的大选也拥有逾2个星期的竞选期。
她表示,在前首相马哈迪执政期间的4次大选(1986年、1990年、1995年和1999年)的竞选期仅有9天或10天。在首相阿都拉上台后,2004年大选的竞选期却是有史以来最短的一次,仅有8天而已。
“虽然最近选委会主席阿都拉昔曾暗示,来届大选的竞选期可能会比较长,但是不会超过两个星期。公选盟呼吁当局延长竞选期至21天,以便让选民能够充分了解候选人及选举讯息。”
“对于主流电子媒体偏帮一方的情况来说,这项改革显得尤其重要。”
促选委会报警对付滥权登记官
针对选委会秘书卡玛鲁查曼曾揭露,一些选民登记助理官在2002年7月16日之前实施的季度登记系统中,擅自把申请更换地址的新选民或旧选民分配到其他选区,黄进发促请选委会立即报警和对付这些滥权官员。
他指出,在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下,这些滥权的官员一旦罪成,将面对最多2年的监禁或最高5千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卡玛鲁查曼必须公布这些犯罪者的名字,以及提供警方足够的证据,以便在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1)(a)和4(a)条文下展开调查。否则,选委会将被视为包庇这些‘选举罪犯’或利用他们作为代罪羔羊,同时也令公众对全国2千名登记助理官产生质疑。”
他也呼吁选民检查本身的注册选区,若发现任何非自愿性的选民搬迁,可立即通知公选盟。
此外,询及公选盟是否曾向警方申请集会准证时,莫哈末安华达希表示,公选盟将会通知警方有关这场集会,但是不会申请准证。
“当我们向媒体公布之后,就等于是申请了‘世界准证’。我们将联络警方和保安当局,以便寻求他们的合作。我们也会通知大马电台和电视台,以便前来采访。人权委员会已经表示,和平集会是无需警方准证的。”
莫哈末沙布指出,有鉴于大马政府曾强力谴责缅甸军政府暴力镇压示威活动,因此公选盟希望来临的这场万人集会能够获得当局的合作,以便在和平的情况下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