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陆路边境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执法。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此举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相符,即任何人在未持有准证的情况下驾驶外国机动车辆进入或在大马境内停留,均属违法。

他在记者会上说,陆路交通局将向未注册或未激活VEP的外国车辆车主发出传票。

“如果他们(私家车)没有有效的VEP就进入大马,他们将接到300令吉的传票,并且必须在离开大马之前缴清传票。”

“为什么我们会在7月1日实施?这是因为我们已经给了相当长的时间,正如我们所说的,我们已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采取柔性宣导方式。”

离境前须缴清罚款

谈到执法方式,陆兆福(上图)说,对于没有有效VEP的个人私家车,他们将接到传票并强制缴还,以及在离开大马之前必须注册VEP。

“还有一个组别是公司私家车。对于那些没有有效VEP的公司车辆,如果他们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注册,那么将向驾驶公司私家车的人士发出传票。”

“……但是如果已经预先注册,我们仍然会发出提醒通知。对于这一组别,我们仍然会给予一些宽限,因为这一组别涉及很多流程,需要提供大量的公司文件等等。”

他指出,因没有有效VEP而接到传票的外国车辆车主,必须在离境前缴清罚款。

陆兆福强调,任何关于VEP的执法行动都将在入境处之外的区域进行,以避免该地点发生交通拥堵。

“罚款必须通过无现金方式支付,可在陆交局办公室柜台、陆交局流动服务柜台或线上方式(myEG)办理。”

4.32%新国车主未注册

陆兆福指出,根据第一阶段的执法情况,共随机检查5万2012辆狮城车辆,其中2245辆或4.32%的新加坡车辆车主,因未注册VEP而收到提醒通知。

他说,截至6月2日,已向个人私家车发出23万1018张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公司私家车则是 2660张。

“陆交局呼吁所有外国机动车车主尽快注册、安装并激活VEP的RFID标签,以避免将来进出大马时遇到任何不便。”

另一方面,陆兆福提到,联邦后备队(FRU)夺命车祸的初步调查报告将在下周提呈内阁会议讨论。

他说,这份由特别工作队提呈的报告,提呈内阁以征求意见,以便采取后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