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总警长祖哈斯南(左图)今日警告公众人士,别参与本周六举行的选举改革万人大集会,因为这个由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号召的集会并未获得警方的准证。

祖哈斯南今日下午於吉隆坡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本周六在独立广场举行的集会是非法的,因此任何参与有关集会的公众人士,可能将抵触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的非法集会罪名。

他警告,违例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2千令吉至1万令吉,以及最高监禁1年。

“不要参与集会。本周六别靠近独立广场。我们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违例者)。”

金马区警区主任已拒发准证

祖哈斯南也表示,警方将在独立广场附近设立路障和封路,以便阻止公众人士参与集会。

他也警告来自其他州属的人士,别特地前来吉隆坡参与有关非法集会。

他指出,金马区警区主任祖卡奈因於11月3日接获公选盟的申请,并且於3日后给予拒绝。

慕沙哈山将亲自回应集会课题

询及警方拒绝发出准证的原因,祖哈斯南表示,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将会在近期内,亲自发表文告做出回应。

针对慕沙哈山是否曾命令金马警区拒绝发出有关准证予公选盟,祖哈斯南回答说,这全是由警区主任本身的决定。

当记者继续追问,为何金马警区主任早前在东盟会议期间,却又发出示威准证如巫青团时,祖哈斯南表示,警方是根据不同个案作出决定。

此外,祖哈斯南表示,根据警方法令第27条文,公选盟拥有48小时提出上诉。

“但是,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收到任何上诉。”

公选盟今午呈信反驳被拒理由

公选盟协调员法依沙受询时表示,他们已经於今日下午2时呈交上诉信予祖哈斯南,并且获取其助手盖章签收。祖哈斯南是於下午4时30分召开新闻发布会。

法依沙表示,上诉信已针对警方所提出的数个拒绝发准则的理由,一一作出反驳。

针对警方指责公选盟并非一个合法的组织,法依沙表示,有关上诉信是以公选盟成员之一——人民公正党的身份提呈。

上诉信也说,集会主办者将派出400名志愿人士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也不会另一场於傍晚时分在独立广场举行的活动起冲突。

拥有60个非政府组织及在野党加盟的公选盟,计划号召一万人参与在星期六下午3点举行的大集会,以施压政府改革弊端百出的选举制度。他们准备在下午5点步行至国家皇宫,以提呈备忘录给最高元首。

预料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以及回教党精神领袖聂阿兹将会出席这项大集会。回青团团长沙拉胡丁也在今日发出动员令,谕令“所有自认属于回青团的团员”必须出席这项选举改革的集会。

公选盟负责人也呼吁所有参与者身穿黄色衣裳,以把吉隆坡市中心陷入一片选举改革的黄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