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周沉默,行动党今天发文告要求,总检察署检讨在警方重新调查后,把赵明福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的决定,同时也支持赵家入禀司法审核。

行动党全国主席哥宾星和秘书长陆兆福是今天代表该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文告交代立场。

文告指出,总检察长莫哈末杜苏基必须详细解释,为何会以“证据不足”为由认为不宜针对赵明福命案涉及者,展开刑事检控。

在警方提交赵明福案件调查报告后,总检察长於5月21日将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

5月30日,总检察长致函赵明福家属的律师团解释这项决定。有关信件试图表明,调查结果显示证据不足以展开刑事检控。

为何没行使斟酌权?

行动党在文告指出,虽然调查赵明福案件和鉴定责任方属于警方的任务,但总检察长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下一步行动。

“根据联邦宪法,只有总检察长一人拥有决定是否展开检控的斟酌权。基于上诉庭和高庭民事诉讼作出的判决,总检察长必须解释他为何在本案中没有行使有关权力。”

此外,行动党表示,他们已获悉赵明福家属考虑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有关“无进一步行动”的决定。

“我们支持这一行动,并要求总检察长重新检讨其决定,不再拖延对涉及赵明福之死的相关人士展开检控。”

表明立场始终没变

此外,行动党也强调,自2009年发生赵明福命案以来,该党坚持要涉及赵明福之死的凶手被绳之以法的立场始终不变,并列出案件的进程。

“行动党组建了律师团,并要求召开验尸庭以鉴定其死因。在有关过程,我们确认赵明福的颈部有瘀伤。”

文告指出,2011年1月5日,验尸庭裁决此案为“存疑判决”(open verdict)。由于对此判决不满,他们向沙亚南高庭要求检讨有关判决。惟高庭驳回申请,并维持验尸庭的判决。

“我们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取得胜诉,验尸庭和高庭的判决均被上诉庭推翻。上诉庭在考虑了所有证据后,裁定赵明福的死亡是源於身份不明人士的非法行为所致,当中包括涉及参与逮捕和调查死者的反贪会官员”。

行动党指出,该党也协助和代表赵明福家属展开民事诉讼,而成功促使政府和反贪会承认须对导致赵明福死亡的疏忽行为负上责任。最终,赵明福家属获判60万令吉赔偿和6万令吉堂费。

“上诉庭和民事诉讼的判决,为警方进一步调查和揪出涉及赵明福之死的相关人士提供了依据。”

五内阁部长受促总辞

赵家早前批评总检察署把赵明福命案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更没有直接把这个决定告知他们,反而是通过警方来转达。

总检察署较后解释说,其决定乃基于警方对赵明福命案的重新调查并未发现任何人触法。

赵明福胞妹赵丽兰则感叹,政权轮替和新体制未纠正旧问题。随后,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与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表示震惊与无法接受,要求警方公布完整调查详情。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之后呼吁行动党五名内阁部长总辞,以向首相抗议这次令人失望的重新调查结果。

昨天,赵家律师蓝卡巴透露,总检察署近期来函说明,列赵明福案件“无进一步行动”是因证据不足,但赵家仍考虑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入禀司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