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集会2.0昨天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以“阻差办公罪”等三条法律调查集会之际,主办单位也指责警方暴力,公然侵犯个人自由权利。

人民仇贪秘书处今天发文告,严厉谴责这名涉及事故的警员粗暴、不人道及违法。

它说,该名警员身份已确认为警员祖菲卡(Zulfekar),编号23197。

根据主办单位,事发时,集会者正在进行一场和平话剧表演,而当表演在和平且没有构成任何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祖菲卡突然毫无预警、也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地从后方箍住其中一名大专生的颈部。

“现场大专生及集会者多次质问其理由,但该名警员始终无法给予任何解释。”

“此举已公然侵犯个人自由权,并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28A(2)条文,即‘警员必须尽快告知被捕者被捕的原因。”

连衣服都被扯破

人民仇贪秘书处续说,警方不仅没在现场给予任何正式通知,还粗暴拉扯与拖拽该名大专生,导致现场发生肢体冲突,甚至衣服被扯破。

“这种对一名手无寸铁、未作出任何挑衅的大专生所施加的暴力,既不恰当,也过度,且完全不成比例。”

对此,人民仇贪秘书处强烈要求警方公开所有涉事警员的姓名与编号,以便向相关当局正式投报。

它说,警方在面对大专生及集会者近1小时30分钟的坚持要求后,才最终屈服并提供有关资料,充分显示警方有意掩盖不当行为,并试图隐瞒加害者身份。

将向三单位投诉

秘书处将于近期向金马警区总部、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及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投报,要求对付施暴的警员。

它也强烈谴责部分媒体发布的不实、偏颇与涉嫌操弄的报道。

它说,这些报道毫无新闻伦理,散播“警方为受害者”的叙事,完全忽视了受害集会者所遭受的虐待与权利侵犯,而这些虐待过程已被录影,并将在近期公开。

它说,警方、吉隆坡市政局及安保单位必须停止操弄宣传与欺骗人民的做法。

“我们警告当局,不要轻视人民与大专生的声音。警方必须对越权的警员采取严厉行动,而不是躲在制服背后。秘书处将继续追究所有涉事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问责与廉正。”

金马警区主任苏利兹米(Sulizmie Affendy Sulaiman)昨晚发文告说,昨天下午约4点半,其中一名集会者点燃发焰筒,以致现场浓烟弥漫,危及在场参与者、安保人员及附近民众的安全与健康。警方尝试防止烟雾扩散,结果集会者与警方发声冲突,导致其中一名警员受伤。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阻差办公罪)、《1955年小型罪行法令》第3(5)条文以及同一法令第14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