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联合创办人拉蒂花批评,代首席大法官哈斯娜驳回律师公会要求展延7月14日的案件,以便律师能参与“公正之行”的理由牵强。

拉蒂花(Latheefa Koya)今天发文告指出,哈斯娜以案件证人和官员已为审讯做好准备而拒绝律师公会的请求,不是站得住脚的理由。

“这绝不是一个合理的理由。律师公会或总检察署过去也曾多次基于各种理由申请延审,并经常都获得批准。”

“因此,在这起涉及国家司法独立关键问题的事件中,延期请求理应获准。”

称妨碍律师宪赋集会权

拉蒂花也是前反贪会主席。她强调,拒绝延期不仅不合理,也妨碍了律师公会宪赋的和平集会权。

她也批评,这种做法破坏了司法机构与律师公会之间本应秉持的礼仪与互助精神。

“律师公会是个法定机构,而《1976年法律职业法令》第42(1)(a)条文赋予其‘不顾自身或其成员的利益,不受恐惧或偏袒所左右地维护司法正义’之职责。”

“第42(1)(a)条文最核心和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维护司法独立与公正。”

“基于律师公会在法令下的法定职责,代首席大法官应尽其权限协助律师公会举行这场游行,包括批准延期聆讯的请求。”

游行往首相办交备忘录

律师公会将于7月14日下午2点举行“公正之行”,并从布城司法宫步行2600米前往首相办公室递交备忘录。

律师公会主席依兹里(Mohamad Ezri Abdul Wahab)在内部通告中说明,备忘录涵盖了四项诉求,即尽快填补司法领导层职缺、公布司法任命委员会近期会议记录、成立皇委会调查司法干预指控、填补所有司法空缺。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该公会秘书姆希达(Murshidah Mustafa)在致会员的信函中表示,律师公会于7月8日致函哈斯娜,请求允许将7月14日的案件延期,至另择日期审理。

然而,律师公会当晚接获信函通知,其请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