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宣判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授招为未成年人秘密改教短片违法违宪,谕令其永久移除相关短片,并禁止再度发布类似言论。

《自由今日大马》今日报道,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也指示黄伟雄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给8名入禀诉讼的家长。

诉方代表律师维斯瓦纳丹(M Visvanathan)表示,他向法庭陈述,黄伟雄的短片内容抵触《联邦宪法》第12(4)条文规定,即18岁以下儿童的宗教信仰应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

他表示,按照《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25条文及附表二,高庭有权执行宪法第二部份赋予任何人的权利。

黄伟雄代表律师为诺拉扎利(Norazali Nordin),他表示自己将就是否上诉一事请示黄伟雄。

6月3日,黄伟雄上传影片到TikTok,其中显示他正在回应另一名疑为伊斯兰传教士的提问,即如何处理未成年非穆斯林有意改教事宜。

黄伟雄当时回答,伊斯兰欢迎这些未成年非穆斯林改教,惟提醒切勿登记或宣扬改教一事,更为这些未成年人授招偷偷实践伊斯兰的方式。

此事引发争议后,8名非穆斯林未成年孩子的父母起诉黄伟雄,寻求法庭谕令黄伟雄撤下相关争议短片,同时禁止黄伟雄向未成年非穆斯林传教,或建议他们改变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