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中学生殴打教师遭提控,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落实司法转向机制,以更人道方式处理儿童触法的案件。

文告中,儿童事务专员法拉妮妮(Farah Nini Dusuki)解释,司法转向机制(diversion)允许涉及轻微或非暴力罪行的儿童案件,在未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情况下,转介到社区教育计划、辅导、行为支持计划。

“这不仅可减少儿童遭定罪与污名的风险,也能处理他们背后可能面对的创伤、疏忽或心理健康等问题。”

“这项政策并非逃避问责,而是朝向修复式与重建式正义迈进,而这已证实对儿童更有效且更人道。”

7月28日,该名中学生因不满逃课遭训斥,与教师发生冲突并殴打对方,后遭警方逮捕并延扣两日。

他于昨日被控上加影推事庭,承认了蓄意伤人的罪行。

应当成为反思契机

法拉妮妮认为,本案应当成为契机,以反思更广泛的制度性问题,尤其学校是否具备足够的行为支持系统,以及学生是否能及时获得心理健康服务。

她表示,也应当检视教师是否有着足够的培训,以处理冲突并具备创伤知情教学策略。

“人权委员会支持涉案教师,重申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无论是教师、学生、校内职员,人人都应享有安全、受尊重的教学与学习环境。”

“不过,人权委员会强调,触法儿童也应在尊重其尊严、权利、教化潜能的基础上获处理,以符合《2001年儿童法令》,以及马来西亚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承诺。”

她呼吁马来西亚社会摒弃惩罚导向,转而拥抱体现同理、公平与儿童最佳利益的司法制度。

反对延扣犯事学生

而在昨日,前人权委员会专员詹姆斯纳亚甘(James Nayagam)抨击警方延扣该名中学生的做法,认为此举反映马来西亚儿童友善司法制度的不足。

他指出,新加坡已在儿童司法改革上取得进展,而马来西亚却仍以正统司法程序处理这类案件,恐让该名学生终身背负刑事纪录。

儿童权益律师桑柯孙达兰(Shanker Sundaram)则称赞法庭在下判以前,要求福利局提呈该名学生的背景调查报告。

律师钟盈欣则表示,除非涉及严重罪行,儿童一般应当获准保释,且相关证据已广泛流传,因此延扣该名学生毫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