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马来西亚籍母亲海外出生子女的国籍自动传承机制,料将在明年杪前正式生效。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说明,这是去年10月相关修宪案通过后的后续程序。

赛夫丁今日是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公正党美里国会议员赵俊文的质询。

他指出,在落实上述修宪案以前,必须先解决一项先决条件,即修订《1964年公民权条例》的57项条文,随后展开采购程序和更新相关申请表格,以支持线上提呈的方式。

“对于身在海外的申请者,目前仍在使用旧版表格。”

“我们预计《1964年公民权条例》的修订工作能够在今年9月或10月完成。”

“申请表格和其它相关事项,我们预计不会晚于明年中或明年底,惟仍需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

赛夫丁透露,在过度期间,内政部自去年至今,已按照《联邦宪法》第15(2)条文,批准了1980份公民权申请,这些案件涉及到出生时父母至少一方为马来西亚公民、且年龄不满21岁的子女。

针对伊党道北国会议员慕塔丝(Mumtaz Mat Nawi )的附加提问,即建议将DNA检测列为强制条件,赛夫丁澄清,即将落实的修宪案不会影响现行其它公民权申请条件,而DNA检测仅为辅助要素,不会列为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