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土著团结党必鲁兰国会议员罗纳建迪促国会下议院,明确在议会常规中纳入有关不信任动议的条文。

罗纳建迪(Ronald Kiandee)今日在辩论第13大马计划时表示,有别于其他国家立法机关,包括纽西兰、英国、澳洲,甚至印度人民院(Lok Sabha,又称议会下院),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并没有提出不信任动议的明确程序。

“若你查阅议会常规就会发现并没有明确条文。”

“不信任动议只能根据议会常规第27(d)条文提出,而且还须取决于议长的裁量权。”

他说,议会常规第15条文赋予政府事务优先权,这等同于阻挡了辩论(不信任动议),除非获得政府同意。”

罗纳建迪也认为,不信任投票应以不记名方式进行,就如同遴选议长和副议长的方式。

“我们必须在议会常规中设立并制度化不信任动议条文。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谈得上维护国会尊严。”

促设特委会研究建议

此外,罗纳建迪也呼吁配合首相安华加强国会和国家法律制度的愿景,设立一个特别遴选委员会来研究上述建议。

“若我们希望提升国会、上议院,以及下议院地位,以惠及下一代,则必须详细探讨这些课题。”

国会反对党领袖韩沙此前透露,国盟有意在国会对首相安华提呈不信任动议。

随后安华反讥,韩沙光说不练,未见其所谓的不信任动议。

斥反跳槽法有名无实

罗纳建迪也质疑反跳槽法,未能达到其原本的立法意图。

这是因为议长佐哈里决定不悬空6名支持政府的在野党国会议员议席。

罗纳建迪今日忆述,三年前在时任在野党施压下,反跳槽法通过增加联邦宪法第49A条文的形式获得一致通过。

“这项法律之所以出台,是因为另一方的要求,当时他们是在野党。他们将这项法律列为与时任首相依斯迈沙比里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关键条件之一。”

违背初衷倒不如废除

罗纳建迪也批评佐哈里(上图)不悬空六名变节议员的议席。

“我们把这项决定带上法庭挑战。但昨天法庭裁定我们不能挑战议长决定,但非基于案件本身的事实(问题),而是基于联邦宪法第63(1)条文,该条文保护议长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核。”

他进一步质问,国会是否满意此裁决,而这又是否符合该法原有的立法目的。

“我想问,国会是在庆祝这项反跳槽法所面临的处境吗?这项法律的本意是为了防止议员跳槽,如今的情况,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罗纳建迪表示,若当前的诠释偏离了立法者的初衷,那就必须采取行动以确保符合原旨。

“否则,我们不如废除这条法律,让人随意跳槽,从这边跳去那边,从那边跳来这边,前跳后跳,随便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