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长林冠英海底隧道贪污案的一名关键控方证人今早在住家遭数人袭击,但警方已将此列为抢劫案处理。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沙鲁尼占(Shahrulnizam Ja’afar)证实,该事件与正进行中的审讯无关。

他之后在文告中指出,几名手持巴冷刀的蒙面歹徒闯入武吉加星路(Jalan Bukit Gasing)一所住宅,撬开保险箱抢走贵重物品。

这些匪徒据称从住宅后方的森林小径逃离现场。

沙鲁尼占表示,此案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罪)及第397条文(持械抢劫罪)调查。

脸和手部多处受伤

据《新海峡时报》早前报道,共有10人涉案,他们在闯入屋内前,先将两名保安绑住。

“袭击者也警告他(受害者)乖乖待在家,别逞英雄。”

据报道,受害者脸部和手部多处受伤。

林冠英在海底隧道案中,共面对4项控罪。

他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利用首长职位收取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查鲁的公司Consortium Zenith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建筑工程合约。

第二项控状指出,林冠英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向查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工程合约的酬劳。

林冠英也面对另外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两家被指与海底隧道工程有关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