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甲抛峇底五金店倒旗案延烧,警方也在接到投报后,援引三项法令展开调查。

《马新社》报道,威北警区主任阿努亚(Anuar Abd Rahman)昨晚发文告透露,他们正在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包括向报案人和嫌疑人录取口供。

“今天(9日)下午12点30分,报案人看到一段发布在面子书的视频,其中一名本地男子倒挂马来西亚国旗,而另一名男子正在录像。”

“报案人怀疑事件就发生在甲抛峇底(Kepala Batas)这里,并向甲抛峇底警局报了案。”

他说,警方正在援引《1963年徽章和名称(防止不当使用)法令》第5条文、《1955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以及《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滥用网络罪)进行调查。

此外,《马新社》指出,多个组织和政党,以及巫统柏淡(Bertam)州议员理查玛利肯(Reezal Merican Naina Merican)在昨天报了警。

理查表示,大马设有法律来保护国家尊严和象征,因此,当局必须适当地调查和采取行动,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