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和其子公司民事起诉前首相纳吉的案件今天开始审讯。原诉人律师向高庭表示,这起诉讼的唯一目的在于,向纳吉追回属于人民的4200万令吉公帑。

SRC公司律师关伟胜(Kwan Will Sen,译音)开庭陈词时表示,本案将围绕纳吉“背叛公众信任、国家目标和最弱势公民”的主轴展开。

“事实明确:这4200万令吉的公帑,本应用于保障大马能源的未来,和惠及退休公务员,最终它却落入了我们的前首相,也就是答辩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当中。”

“证据将呈现一个简单但极具说服力的故事,即公权力遭人滥用和误用。”

本案承审法官是拉惹阿末莫扎努丁沙(Raja 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

洪素玲率先出庭供证

而率先出庭供证的原告证人是一马人民基金会(Yayasan Rakyat 1Malaysia)的前执行长洪素玲(Ung Su Ling,下图)。

洪素玲向高庭供称,她当年只是按照纳吉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的指示行事。

她进一步指出,阿兹林要她指示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hsan Perdana Sdn Bhd,简称IPSB)的执行长兼董事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把资金转入纳吉在Ambank的银行账户。

她声称,阿兹林是在2014年9月会晤她的时候下达这些指示。

“他通知我,在未来的几个月里,资金将转入由IPSB所管理的一个银行账户。”

“阿兹林告诉我,这些资金是用于企业社会责任(CSR)项目,(并)指示我告诉山苏将这些资金转到何处。”

“他(当时)没有说将转入IPSB银行账户的金额、转账日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细节。”

没有怀疑转账目的

洪素玲是在纳吉批准下,出任一马人民基金会执行长。她供称,鉴于阿兹林(下图)声称资金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她当时并没有理由要怀疑他,也没有想过要进一步询问。

洪素玲按照阿兹林对她的指示,在同年12月执行了第一次的转账,涉及2700万令吉和500万令吉的资金,并在2015年2月再次转账,这次涉及1000万令吉的资金,总计4200万令吉的资金最终进入了纳吉的两个账户。

“当时,我不知道这些资金的来源,阿兹林也没有告知我,(但)我可以证明这些资金并非源自一马人民基金会,也不属于一马人民基金会。”

“然而,根据后来的媒体报道和高庭(针对纳吉SRC刑事案)裁决,我了解到这些转入IPSB的资金是源自SRC。”

她进一步供称,她也是从媒体报道才得知,这些资金最终汇入了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洪素玲之前为SRC刑事案供证过,是控方第49证人。在这种刑事提控案,纳吉被判刑事失信、滥用职权和洗钱罪名成立。

SRC国际私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于2021年民事起诉纳吉,声称纳吉犯下了失信滥权行为,并从SRC资金中获取个人利益和挪用资金。

本案将在9月8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