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37分更新

住宿生扎拉死亡案今天进入司法程序,五名中学生被告在亚庇少年法庭面控,但她们都否认霸凌的罪名。

本案在地庭法官艾尔西(Elsie Primus)面前过堂,庭审以清堂方式进行。

控状指出,她们五人基于共同意图,对13岁的扎拉口出秽言,而这些字眼在受害者听见后,或导致她恐惧不安。

这5名学生被指于2025年7月15日晚上10点至晚上11点之间,在吧巴敦穆斯塔法国民宗教中学的Rabiatul Adawiyah宿舍A-3-6座犯罪。

她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长达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34条文阐明,多人所为的行动,各人皆得负责,一如由单独所做。

副检察司诺阿兹莎在庭外受询时说,所有被控的学生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禁止公开案件详情

法官艾尔西允许五名女学生各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其中1000令吉须实际缴付。

艾尔西也批准了被告代表律师蓝星(Ram Singh)的申请,禁止案件相关人士向公众透露详情。

沙巴律师公会与扎拉家属代表律师,获准旁观庭审,惟在禁令颁布后随即离庭。

择9月25日再过堂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被告身分必须保密,媒体不得刊登姓名、照片或任何足以辨认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一名被告由蓝星、艾尔莫(Elmer Prem Gunasan)、吴祖安(音译,Joan Goh)代表;其余四名被告代表律师为阿兹尔法汉(Azhier Farhan Arisin)、阿都菲克里嘉法(Abdul Fikry Jaafar Abdullah)、法拉娜兹拉(Farah Nazriah Chun Lee)、法立兹沙烈(Fareez Salleh)、西维斯特关(Sylvester Kuan)。

检方团队除了诺阿兹莎(Nor Azizah Mohamad),还有聂哈丝丽妮(Nik Haslinie Hashim)、迪巴(Deepa Nair Thevaharan)。

诺阿兹莎确认,本案将于9月25日再过堂。

扎拉今年13岁,就读于吧巴一所寄宿学校,于7月16日凌晨4点被发现昏迷在宿舍附近排水沟中,送往医院抢救后翌日不治身亡。

此案件引发全国关注,尤其是传出有关掩盖事实与校园霸凌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