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01分更新

虽然早前已给供助查国会外冲突事件,警方如今又传召社会主义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今晚到金马警区总部面对逮捕。

阿鲁今天在该党总部召开记者会透露,金马警区总部的警官昨晚致电他的律师。

他质疑此次逮捕的理由,并形容这是滥用权力,因为他在8月14日已全面配合警方的调查。

“这明显滥权,因为他们上周已经调查过我,却还要再逮捕我。下一个步骤应是请示副检察司,而不是在调查后再来逮捕我……所以我要问,这次逮捕到底是为了什么?”

“来自金马警区总部的警官甚至对我说:‘(明天)你来,我会逮捕你。但(之后)我不想再和这个案件有任何关系’。这就好像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而上级是铁了心要看到我被逮捕并关押起来。”

本月13日,一群园丘工人在国会外提交备忘录时发生冲突事件,阿鲁仄万在推搡间摔倒,而警方则宣称有一名警员受伤。

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Fadil Marsus)随后说明,警方接获投报后,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以武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和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展开调查。

否认犯罪但将“自首”

阿鲁形容法迪尔试图扭曲事实,并重申自己没伤害任何警员,事发后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坏。

尽管如此,他表示,自己今午6点将前往金马警区总部“自首”。

他还打趣说道:“我为这些(金马警区总部)的警察感到抱歉,因为他们好像只是被迫执行自己都不愿意执行的命令……”

“不过,我还是感谢负责逮捕我的警官,给我机会今晚自行前往投案。否则,他们就会直接到我家抓我。”

质疑接到上级指示

阿鲁的律师白华敏(KS Bawani)表示,一名警官说明,他们是依据《刑事法典》第353条文和第427条文采取逮捕行动,理由是涉嫌伤害或恐吓履职的公务员,以及造成价值25令吉或以上的损坏。

“法律确实允许根据这些条文逮捕,但不代表他们一定要这么做……如果金马区的经方真的想逮捕他,他们早在8月14日就可以这样做了。”

“那么,为何要等到他被调查的五天后才来逮捕?难道是因为接到上级的指示吗?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反映了滥用警力。”

今天出席记者会声援阿鲁的人士还包括,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统民党人权局主任周铨洋、人权组织人民之声与“曼迪里”的代表。

他们一致呼吁警方不要滥用权力,停止警察暴力,并要求未来允许在国会门口提呈备忘录,而不是在外面。

“被告必须清楚控罪的具体理由,但如今似乎理由并不明确。”

抨警方重复诉诸暴力

哈山卡林指出,如果阿鲁稍后真的被捕,他呼吁警方考虑先展开进一步调查,而没有必要向法庭申请延扣令。

“曼迪里”发言人黄勤辉认同说,警方已非首次诉诸暴力,尤其是在抗议活动中。

“例如,上个月的人民反贪集会中,数名学运分子也在本应和平的集会上遭到警方伤害。”

“我们强烈要求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不当行为委员会(IPMC),并要求警方配备随身摄录器,防止未来再发生类似的警察暴力事件。”

周铨洋则质问,为什么本该代表人民的国会,竟然不允许人民靠近大门,尤其是当他们只是要和平递交备忘录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