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法案》今天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6名公正党国会议员要求二读展延至下一次会议提呈,获得国盟国会议员支持。

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等人是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提议展延《都市更新法案》二读,获得在场国盟国会议员赞许,甚至欢呼鼓掌以表支持。

除了黄基全,出席记者会的公正党国会议员还包括罗兹雅(安邦)、查希(Zahir Hassan,旺沙玛珠)、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礼让)、陈家兴(务边)和峇迪亚(Bakhtiar Wan Chik,浮罗山背)。

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也签署了声明,但未出席记者会。

黄基全表示,《都市更新法案》的现有同意门槛令人无法接受,并指与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相比,该门槛偏低。

“我们不应仓促降低门槛。事实上,我们坚信合理的同意门槛应该更高,楼龄超过30年的建筑应设为85%,楼龄低于30年的建筑应设为90%。这样才能保障社会住房租户的权益,也就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他说,团结政府沿用的社会住房政策存在严重缺陷,而该法案目前的版本并未改善这些缺陷。

“目前低价屋业主大多是中等收入群体,并非真正的弱势群体。”

“例如在梳邦,梳邦办事处做过一项调查,我们发现73%的低价单位住户是租户,而非业主。”

“因此,大多数低价组屋的业主如今已是中产甚至高收入群体。”

他指出,这些并未居住在低价屋的业主,更可能同意重建。

“当然,有钱人想卖屋重建,他们能赚更多钱。”

黄基全敦促政府与国会基础设施、交通及通讯特别遴选委员会,以及国会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研究这项法案。

他还呼吁房地部进行社会影响研究,并须将报告提交国会。

在野党要求提及特委会

记者会结束时,国会反对党领袖韩沙再努丁上前与黄基全握手,并对他说:“我们应该合作。”

随后,国盟议员另行召开记者会,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表示,《都市更新法案》与现有法律相抵触。

他举例,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规定,在联邦直辖区,国家元首为最高权威;但该法案却将权力交由负责地方政府的部长。

他说,这并非唯一相抵触的法律,还包括联邦宪法和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

“而且还有更多。这就是我们试图阻止该法案进入二读辩论的原因。”

较早前,《都市更新法案》提呈一读后,达基尤丁援引议会常规第54条文,要求该法案在二读前提交相关国会特委会。

他还宣读了国会基础设施、交通及通讯特别遴选委员会会主席尤索夫致房地部长倪可敏的一封信函。据达基尤丁称,尤索夫曾要求推迟该法案的二读。

昨日,土著团结党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旺赛夫透露,将向基础设施、交通及通讯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提交一项提案,以敦促房地部推迟提呈《都市更新法案》。

此前,倪可敏说,《都市更新法案》的二读与三读定于8月27日,标志着大马城市发展持续、先进、繁荣与包容的新方向。

根据倪可敏,起草法案过程共举行101场交流会,包括两场与国会特委会的会面。

既有的都市更新项目是援引《1985年分层底漆法令》展开,其中第57条文规定,须取得所有业者的同意,管理机构才能作为受托人展开重建计划。

而根据拟订《都市更新法案》所建议的同意门槛,则是30年以下建筑需80%业主同意,30年以上建筑需75%业主同意。

至于不安全或废弃的建筑,则只需简单多数,即51%业主同意即可启动都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