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部长倪可敏说明,《都市更新法案》的草拟,迄今共召开了101场公听会,是马来西亚史上最全面、涉及最多利益相关者的法案。

《马新社》报道,这些会议涵盖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发展商、购屋者协会、社区活跃分子、学者、国会议员、政党代表。

“不曾有过任何部门举行101场公听会。我们秉持不忽略任何人的原则,广纳各造意见,因为我们不希望我们的城市变成贫民窟。”

“这部法案是推动老旧及破败城市地区现代化与永续的重要一步。”

记者会上,倪可敏透露,新法案预计会在来临的国会会议上提呈,成为推动有规划、有系统、全面的都市重建议程的催化剂。

既有的都市更新项目是援引《1985年分层底漆法令》展开,其中第57条文规定,须取得所有业者的同意,管理机构才能作为受托人展开重建计划。

而根据拟订《都市更新法案》所建议的同意门槛,则是30年以下建筑需80%业主同意,30年以上建筑需75%业主同意。

至于不安全或废弃的建筑,则只需简单多数,即51%业主同意即可启动都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