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一群跨党派的朝野国会议员呼吁政府加快提呈《资讯自由法案》与《监察专员法案》,作为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以提升透明度与问责。

希盟公正党礼让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强调,必须以《资讯自由法案》(FOI)取代《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OSA),因为后者已过时且范围“过于宽泛”。

目前,《资讯自由法案》处于最后磋商阶段,以待部长呈上内阁寻求拍板。

赛依布拉欣说,《官方机密法令》过于笼统,也已经过时。

“任何资讯自由改革必须纳入有力的公共利益条款,明确界定的豁免情况,以及去机密化的清晰程序,包括涉及采购和国防的资讯。”

赛依布拉欣也是国会廉正、治理与反贪跨党派小组主席。他强调,新法必须伴随设立一个独立的资讯委员会。

“它必须具备权力来裁定投诉与上诉、稽查、开发安全的数码公开平台、发布指引,以及惩处违反者。”

“最重要的是,它必须直接向国会与州议会报告,不受外部影响。”

二法案还待呈内阁

今年4月,一个临时委员会成立,负责起草《资讯自由法案》。掌管法律与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于8月18日向国会汇报称,委员会迄今已召开5次会议、2场讨论会、1场工作坊,以及2次与各部门、政府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会。

阿莎丽娜也确认,《监察专员法案》已进入最后商议阶段,正等待提交内阁。

《监察专员法案》旨在处理涉及行政不当的投诉。

赛依布拉欣强调,监察专员的独立性至关重要。

“这将加强公务员体系的廉正,并恢复公众对国家投诉处理机制的信心。”

根据赛依布拉欣,委员会的部分建议包括:

  • 对行政不当、失职行为,以及监察专员的补救权力给予清晰的法律定义;

  • 与公共投诉局及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协调,以避免职权重叠;

  • 确保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纳入机制;

  • 赋予广泛的调查权,包括主动展开调查、查阅受保密法限制的文件,以及无需事先通知即可进入场所。

他进一步呼吁检讨《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令》对失职的定义,使其适用于整个公务员体系,而不仅限于执法机构。

“最后,必须确保监察专员与各部委或机构的廉正单位之间有明确的权力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