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否认,《都市更新法案》是行动党独自推动的议程,并强调内阁集体同意立法,以协助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

他今天在移交拨款给芙蓉数间学校后,受媒体询及时驳斥行动党有隐议程的指控。

“有什么议程?除了帮助城市重建、为人民提供更好设施外,没其他议程。”

“所以,这件事其实是被某方刻意炒作。实际上,这项法案的草拟工作早在数届政府之前就已经开始,不是现在。甚至在国盟执政时,他们也计划要提呈这项法案,只是最终没有落实。”

是整个团结政府议程

陆兆福也是芙蓉国会议员,他直言,对《都市更新法案》被指是行动党议程的说法感到奇怪,毕竟那是整个团结政府的议程。

“不存在所谓‘这是巫统的议程’或‘这是行动党的议程’。如果一项法案是由巫统部长提呈,难道我们能说那只是该党的议程吗?不是。同样地,如果是公正党部长提呈,是否就成了公正党的议程?也不是。”

“任何一项被带入下议院的法案,代表的都是团结政府的共同议程和集体决定。因为所有提交国会的法案,无论是法律或法案都已在内阁会议中决定并获得一致同意。”

“……不是说我来自行动党,我就可随心所欲把任何法案带到国会。所有法案都须经过内阁同意,没内阁批准,任何部长都无权单独把法案提呈国会。”

因此,他希望不要再有人指责,某部长提呈的法案就是他所属政党的议程。

称争议在于同意门槛

陆兆福继称,行动党支持首相安华推动城市房屋重建工作的施政理念。

“他不愿看到马来西亚人民继续生活在贫困、恶劣的环境中。他希望年久失修的旧式组屋和住宅区能重建,为人民带来更完善的设施和更舒适的居住条件。”

“这就是我们的议程,也是我们的愿景。若问是否有议程,答案当然是有——那就是帮助人民、推动重建。若你去问仍住在破旧组屋里的居民,他们难道不希望拥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吗?”

“有了这项法律,私人界将更容易推动重建。但法律需确保居民与屋主的权益受保障。换句话说,法案需保证现有屋主的权益,使他们的房产价值能够提升。”

“例如,如果他们现在拥有一间单位,重建后将获得一间同等甚至更好的单位,面积更大、条件更佳。这是法案所保障的。现在引发争议的其实只是同意的门槛。房地部建议的比例是80%,这是一个很大的多数。因为若没有一个合理的同意门槛,重建工程将难以进行。”

他说,按照现有规定,只要有一个人反对就无法推行,而导致许多项目停滞不前。

“情况更复杂的是,有时屋主已过世或根本联系不到。因此,这项法律能更好地推动重建。同时,法案也保障即使是不同意的居民,他们依然享有权益,也会获得同等的赔偿。这点必须向社会说明清楚,法案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驳“部长权力过大”说法

陆兆福也澄清,所谓“部长权力过大”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任何项目最终都必须提交州政府,由州务大臣或首长主持的委员会审批。

“这是一个漫长的程序。即使达到80%同意率,项目也不会直接发展,尚须经过执行委员会和州政府批准。有许多程序足以保障居民与业主权益。”

他相信,大部分住旧住宅区的居民都希望生活条件改善,只是他们希望法律上有保障,而这正是政府会在法案中不断改进之处。

”如果有不足就讨论改进。但在野党却玩弄课题,在外面炒作说这是行动党的议程,但在国会里,我听见反对党领袖说他们支持,只是要求进一步磋商。要磋商没问题,所以我们才暂时展延,以便可以讨论。”

“我希望像这样的好事别再被过度政治化。政府完全可以不提这项法案,走安全路线,不必让在野党攻击。但没这项法律,许多破败的住宅区就无法重建。”

他也说明人民可以表达意见,政府提呈的法案也非不能修改。相反的,法案经历一读、二读、三读就是为了让议员辩论和在委员会阶段修改。

“遗憾的是,很多人不了解,甚至在野党也‘装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