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女子涉嫌上台试图袭击霹雳苏丹纳兹林沙,今天被带上怡保推事庭面对“使用刑事暴力”的控罪。

她也获准在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检查和观察一个月。

现年41岁的被告努莎丝瓦妮阿芬妮(Nurshazwani Afni Mohamad Zorki)在推事莫哈末哈里斯(Mohd Harith Mohd Mazlan)面前聆听控状后,点头以示理解控状内容。

控状声称,努莎丝瓦妮于8月31日早上8点20分在怡保厅礼堂前方,对苏丹纳兹林使用刑事暴力,进而抵触刑事法典352条文。

在该条文之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长3个月或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初查发现患有精神分裂

较早前,主控官纳斯鲁哈迪(asrul Hadi Abdul Ghani)要求推事庭在不询问是否认罪的情况下宣读控状,因为初步检查发现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纳斯鲁哈迪也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之下,要求推事庭让被告在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检查和观察长达一个月。

他解释,这旨在确认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及评估该名女子在案发时的精神状况,以及是否具备能力进行认罪程序以接受审讯。

较后推事批准该申请。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沙拉瓦南(M. Saravanan)。

事发时,苏丹纳兹林沙正在台上,一名女子突然从主舞台后排宾客席冲出,拉住苏丹的手,随后被安全人员制伏及带离现场。苏丹随后继续主持国庆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