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政府决定诉诸法律追讨槟城租赁费后,槟州行政议员(旅游与创意经济)黄汉伟强调,槟城作为一个主权州属地位,已在《联邦宪法》中清楚确立。

黄汉伟(下图)也是壟尾州议员,他今日发文告批评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重提两百多年前的旧事,实在令人遗憾。

他说,沙努西理应将精力放在吸引投资及规划本州的发展,而非挑起毫无建设的争议。

“我谨此重申,槟城作为一个主权州属的地位,已在1957年《联邦宪法》中清楚确立。”

“根据1957年《联邦宪法》第1(2)条,槟城被列为构成联邦的其中一个州,与其他州份地位平等。这不仅是法律上的承认,也反映了槟城在历史结构及马来西亚联邦中的重要地位。”

“1957年《联邦宪法》的制定,开启了大马历史新篇章,并取代了所有此前的文件与协议。”

根据《东方日报》昨日报道,沙努西(下图)表示,吉打州政府已委任一个由历史学家及法律专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吉打州与槟城之间的租赁事宜。

报道说,研究小组的报告已于今年4月15日提交吉打州行政议员、州议员及相关国会议员。

报道指,吉打州政府目前正通过律师团研究法律相关程序,拟将案件提交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