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吉隆坡高庭昨天驳回政府延迟付款的申请后,政府受促在48小时内向荷兰模特儿伊娃娜的母亲,支付法庭今年7月裁定的110万令吉赔偿金。

根据《当今大马》读到的催款通知书,代表伊娃娜(Ivana Esther Robert Smit)母亲克丽丝汀娜(Christina Carolina Gerarda Johanna Verstappen)的SN Nair & Partners律师楼指出,如果政府未立即付款,他们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该付款通知书是今天发出,收件人是总检察长杜苏基(Mohd Dusuki Mokhtar)。

SN Nair & Partners律师楼指出,起初伊娃娜家属行使合理酌情权,未要求政府立即付款。

“然而,高庭法官昨天明确强调,该志期7月29日的裁决的严肃与强制性,因此须立即遵守,不得有任何妥协。”

“截至书写本封信件为止,我们仍未收到任何确认、反馈或支付赔偿的证据。”

“此种不履行的行为显然构成违规,并可视为藐视法庭命令,因为庭令非常明确、具体且具有立即执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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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被不明人士致死

伊娃娜是名18岁荷兰籍少女,她于2017年12月7日约下午2点被发现,裸身陈尸在吉隆坡Cap Square公寓6楼的阳台,据称是从20楼的某单位坠下。

最初,警方依据“猝死报告”把案件定性为自杀。但克丽丝汀娜质疑该结论,除了指控警方存在渎职和失当行为,也不排除案件存在他杀的可能。

2019年3月8日,验尸庭裁定伊娃娜死于“不幸事故”(misadventure),推翻了“自杀”的说法。尽管如此,不满的克丽丝汀娜同年向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2019年11月22日推翻原判,裁定死因属“被某人或不明人士致死”,并谕令总检察署指示警方重新展开深入调查。

由于案件没下文,克丽丝汀再度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高庭,起诉全国总警长、查案官费查、内政部长和马来西亚政府。

今年7月29日,高庭再度裁定克丽丝汀胜诉,答辩方需向其赔偿110万令吉,同时也针对此案件发出其他庭令,包括职务履行令(mandamus order)。

8月18日,克丽丝汀娜的代表律师山卡拉(Sankara Nair)透露,总检察署已对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