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否认,传召商人艾伯特的律师玛哈佐星是为了恐吓对方,反称是因为这名律师掌握了跟案件调查相关的证据。

反贪会今天发文告强调,该机构依据《反贪会法令》第30(1)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发出通知,要求任何人士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或录音资料。

“这项通知是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0(1)条文发出,该条文授权反贪会要求任何人前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或录音。”

“法律未给予律师豁免权,(所以)声称律师可以例外是站不住脚的。”

“既然嫌犯的律师持有与调查相关的证物,他在第30(3)条文下有法律义务在被要求时,提交这些资料。”

反贪会的文告是回应捍卫自由律师团早前的批评,即传召玛哈佐星(Mahajoth Singh,下图)前往反贪会总部问话不仅非法,也公然恐吓履行职责的律师。

称属例行的法定程序

反贪会继称,尽管律师和当事人保密特权保护法律咨询内容,但该特权不意味着律师可拒绝助查,也不能用来保护与法律意见无关的资料,更不能阻止调查人员向身为关键证人的律师问话。

“因此,所谓恐吓的指控毫无根据。发出通知是例行的法定程序,不会妨碍律师代表其当事人的能力。”

“传召掌握相关信息的人士,是标准的调查程序。”

针对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反贪会昨日不让玛哈佐星会见其当事人,反贪会回应称,此类暂时性的限制受《刑事程序法典》及操作需求所规范,旨在维护调查完整性。

反贪会补充,这类限制是合法且在敏感案件中不罕见。

“曲解合法程序为‘无法无天’,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只会误导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