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政府批准淘金执照申请指南,预计明年年初可接受申请。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莫哈末法兹里指出,该决定是在州务大臣纳苏鲁丁今日主持的州行政议会会议上,依据2001年矿产法令第28条文所批准。

他今日出席行政议会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说,尽管申请指南(SOP)已获批准,但目前正值水灾季节,不适合进行淘金活动。

“我们将宣布开放申请日期,预计在明年年初。”

法兹里提到,淘金执照必须直接向州土地与矿务局或县土地局申请。

他说,执照年费为100令吉,每年需续期且不可转让,仅限吉兰丹州居民申请。

他指,淘金活动只允许早上8点至下午6点进行,而州政府土地将特别宪报公布供此用途,同时也纳入数项环境保护规定,以避免河岸坍塌等风险。

“淘到的黄金必须出售给州政府承认的买家。黄金买家也必须向土地局申请执照,因为他们须向州政府支付特许权费用。”

他补充,淘金者年龄限制将重新审查,雨季期间将禁止淘金活动。

他指出,吉兰丹的淘金活动存在已久,但一直没有明确的指南。新指南旨在保障淘金者及黄金买家的权益,同时确保环境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