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04分更新

首相安华的前高级政治秘书三苏依斯干达因为涉嫌收取商人艾伯特的约18万令吉贿赂,今天被控四项贪污罪。

根据在吉隆坡地庭宣读的控状,他在担任政治秘书期间收取回扣,以协助艾伯特的公司取得沙巴探矿准证。

控状也声称,三苏所收取的贿赂总数17万6830令吉,包括两份总额14万令吉的现金,以及家具和电器等。

不过,三苏向法官苏扎娜(Suzana Hussin)否认全部的罪名,要求审讯。

艾伯特也被控四宗罪名

控状指控三苏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而艾伯特则是行贿,抵触同一法令的第17(b)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则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罚款不少于涉及贿赂金额的五倍。

另外,艾伯特也被控四项行贿罪名,但同样否认有罪。

三苏准以15万交保候审

苏扎娜允许三苏保释候审,而保释金设定在15万令吉,同时必须有两名担保人。三苏也必须须把护照交给法庭,并每月向反贪会报到一次。

法庭也谕令他在案件审结前,不可干扰任何证人。

此前,控方要求把保释金额定在30万令吉,但三苏的律师则以其当事人的健康问题,以及“良好品行”,包括在指控浮现后辞职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度。

至于艾伯特,其保释金则是定在7万令吉,同时必须有两名担保人,同样得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每月向反贪会报到。

法庭也同样谕令其在案件审结以前,不得干扰证人。

控方认为艾伯特或潜逃

较早前,主控官法拉艾兹琳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艾伯特以30万令吉保释金及两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另加附加条件即每月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报到一次,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被告在沙巴和砂拉越,甚至在新加坡皆有生意,需要出国。因此,我认为被告拥有潜逃的可能性。

“鉴于被告有欠配合,如同我们在社交媒体报道中所看到,因此,他干扰证人或拒绝配合的可能性非常高。因此,我认为我们(控方)建议的保释数额合理。”

然而,艾伯特代表律师拉蒂花以其当事人需要养家,以及考量被控金额达约17万6000令吉为由,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

“若我们看控状,所读出的资料皆源自我们的当事人,我们的当事人可说是相关资料的来源,因此,不存在被告不予以配合的问题。”

至于交出护照的附加条件,拉蒂花说,其当事人的护照已交给沙巴地庭保管,被告也已受指示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迄今没接获当事人未按法庭指示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的投诉,因此,不存在被告不配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