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DT党枪杀案出现新“证据”,或足以推翻警方指控三名死者为悍匪的说辞。

社运分子阿伦召开记者会声称,自己收到了一封淡米尔文手写信,以及据称为案发现场拍摄照片。

阿伦表示,照片的时间戳与其中一名死者妻子所提供的案发时通话录音吻合。

“南北大道公司发现抛锚在224公里处的车辆,并发出了讯息要求拖车前往协助。”

“凌晨1点25分,第一名拖车司机来了。这与我们提出的时间线非常相似。”

按首名司机叙述吹哨

阿伦说明,吹哨人为第二名拖车司机,于当天凌晨2点21分抵达现场,按照第一名司机的叙述写下了上述信件。

“拍摄这些照片并写下这封信的人,是在凌晨2点21分抵达现场的,除了那辆(车牌号)CCP7208的宝腾赛佳外,那里空无一人,他于是拍摄了车辆的照片。”

其中几张照片显示,该辆红色轿车车门敞开,引擎盖掀起,以及车辆内部情况。

“他拍下这些照片。是为了显示日期和时间,时间是凌晨2点21分,日期是11月24日。”

他表示,吹哨人直到三、四天前才知道所拍摄的车辆,就是涉及这宗案件的轿车。

“证据”将提交警方

阿伦指称照片中的手机属于其中一名死者罗格斯瓦兰(G Logeswaran),他当时即是用该部手机与妻子佳雅斯里(Jayashree)通话。

“所以,透过这项‘证据’,我们推翻了马六甲警方的说法。”

此外,他表示,自己和死者家属律师一同前往现场,确认现场设有南北大道公司的闭路电视,应当有捕捉到凌晨1点25分到2点21分之间的事发过程。

死者家属律师拉杰什说明,他们今日会将上述信件与照片,带到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报案。

11月24日清晨,警方在马六甲榴梿洞葛(Durian Tunggal)一处油棕园内击毙三名印裔男子。警方指控他们三人为 “DT党”悍匪,案发时拒捕更严重致伤一名警员。

然而,死者家属随后于12月3日出示事发当时的通话录音,指控警方捏造袭警的情节,更疑似使用行刑的方式枪杀了他们的家人,因而要求援引谋杀罪来提控涉案警员。

案件已交由武吉阿曼接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