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助理声称扎丽哈担任卫生部长期间拒绝过一笔高达5000万令吉的贿赂,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促请反贪会调查此事。

C4昨日发表文告,要求反贪会核实扎丽哈前助理西瓦玛拉(G Sivamalar)的说法,并公开调查结果,以确保过程透明且负责。

C4批评,扎丽哈与西瓦玛拉违反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3)条文,该条文规定,任何人若面对贿赂或行贿未遂的情况时,有义务向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或警局举报。

“仅仅拒绝贿赂并不足够。基于透明和良好治理精神,西瓦玛拉理应在事发时就举报,更何况她最终觉得公开描述这些事迹并无不妥。”

“虽然根据西瓦玛拉说法,扎丽哈可能认为拒绝贿赂已尽责,但法定条款明确规定,每个受贿者都有责任投报。”

促政府证反贪决心

C4补充,反贪法律条款是更广泛反腐框架的一部分。

“昌明政府必须借此机会,重申其反贪承诺,尤其是许多人民对政府解决贪污问题失去信心。”

此外,C4促请公务员举报任何行贿行为,并呼吁当局对违反《反贪会法令》者采取果断行动。

凯里昨日在Instagram限时动态中分享了一篇《CodeBlue》报道的截图指出,扎丽哈一旦接获贿赂献议,即便拒绝收受,若未通报,仍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该篇报道中,西瓦玛拉声称,扎丽哈担任卫生部长期间拒绝过一笔高达5000万令吉的贿赂,而行贿者要求扎丽哈撤销针对烟草和电子烟的“禁烟世代”法案。

据报道,西瓦玛拉与扎丽哈皆未向反贪会报案。

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3)条规定,任何人若面对贿赂或行贿未遂的情况,必须向反贪会或警局报案,并提供事件详情。

同一法令第25(4)条则规定,未遵守第25(3)条属犯罪行为,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条文是否适用于目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