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与3名选民挑战政府撤回73万300令吉选区拨款一案,联邦法院批准上诉准令,同意聆审赛沙迪与3名选民的上诉。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由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领衔的联邦法院三司认为,上诉人提出的三项法律问题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所规定的门槛。

因此,联邦法院一致批准他们的上诉,以挑战上诉庭去年10月27日维持高庭驳回上诉的裁决。

高庭于2024年12月24日,基于赛沙迪与3名选民逾期入禀申请,而拒绝发出准令给赛沙迪与3名选民,以致他们无缘通过司法审核,挑战政府撤回73万300令吉选区拨款的决定。

高庭同时裁定,拨款问题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不在法院审理范围之内。

法院将聆审三问题

另外,根据报道,联邦法院将聆审的法律问题包括:拒绝或撤回选区拨款是否可接受司法审查、撤回拨款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8(1)条所保障的平等原则、申请是否确实已逾期。

除了诺丁哈山,法官还包括李瑞生(Lee Swee Seng)与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本案其他答辩人还包括纳吉(Najib Abu Nawar)、巴基鲁丁(Bakirudin Abdullah)和法兹利(Fadzly Bisri)。

答辩人由林伟杰(Lim Wei Jiet)、乔舒亚(Joshua Wu)及(Nevyn Vinosh Venudran)代表出庭,而首相安华与政府方面则由高级联邦律师努哈菲扎(Nurhafizza Azizan)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