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准备今年7月向国会提呈全国层级的《资讯自由法》,而拟议中的法案建议,向联邦政府申请资讯的收费为10令吉。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副总监普妮达(Punitha Silivarajoo)透露,联邦机构与各部部必须在3天内回应每项申请;若属紧急情况,则须在48小时内处理。

她解释,若申请被拒,相关联邦机构必须详细说明理由,不能仅笼统地以“属于《官方机密法》范围”为由拒绝。

普妮达隶属于首相署,是负责拟定该法案的团队成员之一。

她是在《当今大马》近期举办的“《资讯自由法》与你”论坛上,分享上述要点。

“可负担性与可及性同样重要。不能让公众觉得很困难,必须简单且及时。”

“(当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3天内,我们需要通知申请者已收到请求,并正在处理;紧急请求则需在48小时内处理。”

此外,普妮达指出,如果某个机构没有所申请的信息,并将申请者转介至另一机构,申请者无需再次支付10令吉。

“如果你去到新的机构,可以说明你已经缴付费用。这是我们正敲定的安排,因为我们不希望加重公众负担。”

若比较《槟州资讯自由法》,每名申请者需缴付50令吉的申请费 ,若非当年文件则100令吉;而雪州则一律收12令吉,即2令吉申请费和10令吉处理抵押金(不退还)。

此外,槟州的文件复印费高达每页1令吉,雪州仅收20仙。

普妮达受邀出席该论坛,主要是概述该法案一旦在国会通过并正式颁布宪报后的运作方式。

她也谈及当局在立法过程中,如何广泛咨询利益相关者与研究,以确保法案的有效性,并避免重蹈雪兰莪与槟城《资讯自由法》的不足之处。

她分享说,让该法案有效落实的最大挑战,是改变公务员体系目前对政府信息的心态与态度。

关键制度改革之一

《资讯自由法》是昌明政府今年拟推行的四项关键制度改革之一。其他法案还包括将总检察长分权,以及设立监察专员署(Ombudsman)以监督行政失当案件。

另一项改革为限制首相任期,但国会投票之前未达到批准修宪案的门槛。

《资讯自由法》的目标,是赋予在马来西亚的任何人向政府索取信息的权利,惟涉及直接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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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举办的该场论坛邀请了政府代表、媒体研究人员及公民社会团体,讨论该法案内容及如何强化其效力。

除了普妮达,出席的专家还包括国立大学副教授沙巴丽亚(Sabariah Mohamed Salleh),以及独立新闻中心(CIJ)的伊尔凡(Irfan Sahaharuddin)。

沙巴丽亚也是事实查核计划“JomCheck”和国大媒体与传播研究中心的成员,她表示,《资讯自由法》将有助于公众对抗错误信息与虚假信息。

“它有助于建立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因为人民可以了解决策是如何作出的。”

不过,她也表达了对该法令可能被一些人士滥用的担忧,尤其是社交媒体网红。

另一方面,伊尔凡指出,昌明政府必须从雪兰莪与槟城的《资讯自由法》实践中吸取教训。

这包括缺乏一个集中化的资讯申请收费处理系统,以及未培训公务员,以转变他们在面对公众申请信息时的思维方式。

“他们仍然不了解(资讯申请机制),因此当公众向他们索取信息时,他们往往一概以《官方机密法》为由加以拒绝。”

他也指出,一旦联邦层级的相关法律生效,各州分别制定并通过各自的《资讯自由法》同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