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32分更新

吉隆坡焦赖KTV骚乱案出现变化,高庭加重33名被告的刑罚,要他们另外坐牢10个月,而且即日起服刑。

《新海峡时报》报道,法官阿斯南(Aslam Zainuddin)今天在听取联邦直辖区检控主任莫哈末诺丁(Mohd Nordin Ismail)和辩方律师陈凯鼎(Damien Chan Kay Ding,译音)的陈词后,行使复核权,作出上述判决。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本庭决定在原有的罚款基础上增加刑罚。”

“本案所有答辩人从即日起入狱10个月。”

宣判后,法庭内一度陷入寂静,被告们显得相当震惊。

法庭向缺庭被告发逮捕令

须指出的是,原本34名被告当中的一人,即男子加尼森(A Ganesan)今天没有接受传召出庭,法庭因此向他发出逮捕令。

另外,聆讯过程,其中一名被告身体不适,在警员搀扶下坐在被告席。

判决后,陈凯鼎申请暂缓执行刑罚,但法官不同意,裁定由于本案涉及修正权,必须先取得上诉庭的准令。

因此,所有33名被告随后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

三千元罚款没有阻吓作用

诺丁在陈词时呼吁法庭加重刑罚,因为原有的罚款惩罚,与被告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不相称。

“公众要求罪罚相称。3000令吉罚款并不公平,几乎没有阻吓作用。”

他指出,网上疯传的视频显示,一大群人持械骚乱,还利用罗里倒车撞倒大门,造成财物损失。

“我们必须遏制骚乱。我恳请法庭判处更重的刑罚,最高可达5年监禁。”

针对两名19岁被告的情况,诺丁表示,两人理应足够成熟,明白自己的行为的危害,应与其他罪犯受到平等对待。

被告律师强调罚款就够了

陈凯鼎在求情时恳请法庭维持原判,声称原来判决符合判刑趋势。

“这些男子在第一时间认罪,判处罚款足够了。”

“减刑的关键因素是现场无人受伤,只有财物损失。”

他补充,推事庭结案前,双方已就财物损失进行协商。

当法官询问被告到案发现场的目的时,陈凯鼎回答,“我受指示说明,这是源于娱乐场所竞争对手之间的纠纷。”

“他们已经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旁听律师促严惩以儆效尤

代表涉事KTV而旁听的律师巴吉星(Baljit Singh)则向法庭表示,这场骚乱令社会大众不寒而栗。

“借用辩方的话说,这是(商业)竞争引发的问题。

“难道我们要向大众传达这样的讯息:只要有竞争问题,就能这样行事吗?

“从案情简报可见,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事件,包括用罗里倒车撞门,数十人冲入,而且现场还有车辆接应。”

4月5日,数十名蒙面人砸毁吉隆坡蕉赖一家娱乐中心,相关影片随后在网路疯传,引起民间哗然。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和逮捕。4月10日,涉案的34名男子带上推事庭,面对持械参与骚扰的罪名,而他们俯首认罪。

推事法依扎诺 (Faezahnoor Hassan)判处32名被告每人罚款3000令吉,若未能缴还,则须以监禁4个月取代。

另外两名同为19岁的被告,则各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于2026年4月5日晚上7点30分,在蕉赖一家KTV参与骚乱,并持有枪械、弹药、爆炸物、木棍及石头,可用于攻击并造成灼伤及人身伤害。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报道,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早前指出,该骚乱事件据信是源于商业竞争对手之间的误会及积怨,而涉案团伙疑似是由一个黑帮招募。

他说,该团伙使用罗里撞破围栏强行闯入有关场所,并使用棒球棍等武器破坏场所前部及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