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院生身中61刀毙命,嫌疑人今日在哥打峇鲁推事庭面控。

谋杀案审理权限隶属高庭,因此被告哈晋(Muhammad Hazim Muhammad,19岁)仅是点头表明理解控状,推事庭并未录下其是否认罪。

《马新社》报道,被告涉嫌在4月30日晚上11点40分至5月1日凌晨12点20分之间,在格底里彭加兰皮亚路杀害女学院生努菲莎(Nurfisya Zulkifly,19岁)

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并鞭笞至少12下。

推事为莱斯(Rais Imran Hamid);检控官为旺阿兹玛(Wan Azimah Yaacob);被告代表律师为阿里亚斯(Mohd Alias Ibrahim)。

 法庭随后择定7月2日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

 5月1日,一具女学院生遗体被发现遭弃置在甘榜西玛附近稻田旁道路上,身上有61处刀伤。

案发后,四名年龄介于19至66岁的嫌疑人被扣留助查,其中包括60岁妇女及66岁老翁,两人在扣留三天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