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34分更新

总检察署宣布,由于证据不足,商人刁健城指控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恐吓阻扰其揭弊一案,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总检察署今天发文告表示,当局审查刁健城的投报后发现证据不足,无法成立《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下的刑事恐吓罪。

“此前,刁健城报案指控阿占巴基涉嫌刑事恐吓,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总检察署审阅了警方提交的调查报告。”

“然而,总检察署仔细研究调查报告后,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满足《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罪的成立条件。”

“因此,总检察署决定将此案列为‘不采取进一步行动’(NFA)。”

刁健城指控,当年恐吓并阻扰他揭发沙巴探矿准证丑闻的高官就是阿占。他当时未向警方或其他执法机构报案,是担心遭到阿占报复。

6月3日,阿占前往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就刁健城的指控及其超额持股案录制口供。

随后,阿占在6月9日入禀法庭,起诉刁健城在社交媒体与网络平台发表诽谤言论。

刁健城斥检署双标

针对总检署今天的宣布,刁健城发文告直呼“双重标准”

“总检察署处理阿占巴基的案件实在高效!这显示高官显要获得特殊待遇,免受法律制裁。”

刁健城进一步表示,反观,他之前举报反贪会官员在搜查其住家时亮枪恐吓的案件,总检察署至今却毫无决定。

“我和家人等了七个月来讨回公道,但总检察署直到今天都没有任何回应或决定。”

“这就是总检察署向全社会展现的高效、待遇和双重标准。这也是大众对国家法律体制愈发失去信心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