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部分批准前首相慕尤丁的上诉申请,而将行动党顾问林冠英之前在艾布卡立基金会诽谤案中获判的135万令吉赔偿,减至45万令吉。

林冠英是于2023年3月27日起诉慕尤丁在同年3月9日、11日及12日在其面子书发表3则诽谤言论,诬蔑他撤销艾布卡立(Albukhary)基金会免税地位。

由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和拉蒂花(Latifah Mohd Tahar)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慕尤丁针对吉隆坡高庭判决的部分上诉申请。

根据《马新社》,阿扎哈里宣读判词时指出,法庭审视了有关争议言论后,认同高庭裁定有关言论构成诽谤的事实认定,因此无须推翻这项裁决。

“在赔偿金额方面,综合考量事件来龙去脉和审讯期间提出的证据后,我们认为高庭判给的一般赔偿金额明显过高。”

“因此,上诉庭决定针对三项诽谤言论,各判给15万令吉的一般赔偿,总额45万令吉。”

“本庭因此以45万令吉,取代原有的105万令吉赔偿额。”

此外,上诉庭也撤销高庭此前判给林冠英的15万令吉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和15万令吉惩戒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

需按年利率5%付利息

不过,上诉庭批准林冠英针对利息部分提出的交叉上诉,而谕令慕尤丁需自判决日起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直至全数还清赔偿为止。

堂费方面,上诉庭谕令慕尤丁支付5000令吉予林冠英;但另一方面,林冠英须支付3万令吉堂费予慕尤丁。

高庭在前年11月8日判林冠英赢得诽谤诉讼,而答辩人慕尤丁必须支付他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

但法官罗兹玛娃在12月16日批准慕尤丁有条件暂缓支付赔偿,要求他在当年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40万令吉,其余赔偿则须在2025年1月27日或之前付清。

慕尤丁之后针对判决提出上诉,而林冠英很申请更动法部分裁决,以便前者另行支付赔偿金额的5%年息,而且应从诉讼日期2023年3月27日起计算,直到全额付清。